📄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做好平达乡中心卫生院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相关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云政办发〔2022〕64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等10部门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10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的通知》(云人社发〔2023〕18号)、《云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转发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文件的通知》(云人社通〔2024〕3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和岗位用人需求,拟招聘就业见习岗6人,现发布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卫生院2026年就业见习人员招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考核,择优录用。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
(二)应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善于交流;
4.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职责,好学上进,能吃苦,能干事;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资质;
6.年龄在16-24岁,具有我省户籍的失业青年;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无就业经历(就业经历记录包含签订劳动合同、就业登记、参加在职职工社会保险、注册登记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社会组织等情况)。
7.之前未在其他单位见习或从事公益性岗位,未领取过见习补贴,未购买过单位社会保险,无住房公积金缴存历史、登记就业(含灵活就业)等事项记录,未注册过营业执照(含网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及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情形的。
三、见习待遇
(一)基本生活补助
见习期间,按《云南省高校毕业生省级见习生活补助标准》进行补助,工作表现突出根据医院相关管理规定发放一定绩效。
无绩效分配期间免费提供三人间套房(生活用品自带),分配绩效后房租50元/月;院内职工食堂就餐(6元/餐)。
(二)其他福利待遇
1.签订见习协议后,用人单位按相关文件规定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见习期为12个月,自签订见习协议当月起算,见习期满自动解除见习协议。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医院发放见习证明。
3.见习期考核优秀且符合医院编外合同制职工聘用条件者,在医院招聘过程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录用。
四、招聘岗位
招聘就业岗位6人,详见下表。
| 岗位名称 | 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学科)要求 | 其它要求 | 见习时间(月) |
| 中医岗 | 2 | 大专及以上 | 中医康复技术 | 16-24周岁失业青年 | 12 |
| 护理岗、预检分诊岗 | 1 | 大专及以上 | 护理学 | 16-24周岁失业青年 | 12 |
| 慢病管理分中心、医务科 | 2 | 大专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16-24周岁失业青年 | 12 |
| 慢病管理分中心、公卫办 | 1 | 大专及以上 | 公共卫生与卫生管理 | 16-24周岁失业青年 | 12 |
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若部分岗位报名人员不足,招聘领导小组可召开会议,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对岗位类别、数量进行调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06月22日-2026年6月26日(8:00-11:30,14:30-17:30),报满为止。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龙陵县平达中心卫生院综合办公楼三楼院办。
4.提供材料:报名者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材料包括报名表、本人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创业证(可到当地人社部门办理)、岗位要求的资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其他证书。
(二)资格审查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条件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相应资格。
(三)综合考核
1、笔试(总分100分,按60%计入总成绩):采用闭卷方式,笔试内容,本着择优原则。考试内容:报考专业相关知识。
2、面试(总分100分,按40%计入总成绩):根据笔试成绩,考试人员以1:2比例进入面试。如达不到1:2比例面试的,待招聘领导小组集中研究后再决定是否以1:1比例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对应聘者的仪容仪表、形象气质、语言沟通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综合素养、相关技能操作等方面进行测试。
根据报名资格审核情况,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面试,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无法联系或未按要求按时到场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资格复审
按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岗位排名,并按岗位招聘人数确定资格复审对象。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确定为体检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参与后续的招聘环节。
(五)体检
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到龙陵县平达中心卫生院体检科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录用人员;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本人可申请复检,并到指定医院复检一次,复检结果为最终结果。
(六)公示
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龙陵县平达乡中心卫生院”微信公众号、医院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录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与拟录用人员办理见习手续,签订见习协议。
六、人员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招聘领导小组核查,报经医院党委研究同意,方可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一)资格复审合格、进入体检人员主动放弃的;
(二)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三)拟录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四)拟录用人选放弃聘用的;
(五)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六)在云南省公共就业服务平台进行就业见习人员登记时不符合条件的。
七、报名咨询及监督投诉电话
咨询电话:吴老师18725292581
陈老师15974976141
监督电话:0875-3127995
温馨提示:注意出行安全,沿219国道导航平达乡张家坡即可到达平达街再导航到卫生院,期待加入!
编辑:王海旺
责编:陈月
审核:张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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