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16〕12号)、《中共宁夏区委组织部中共宁夏区委编办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交流办法(试行)>的通知》(宁人社发〔2022〕116号)等有关规定,自治区总工会决定面向全区采取公开遴选方式,为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本次公开遴选工作人员5名,遴选岗位、资格条件及有关事项详见《自治区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遴选范围
面向全区各级各类在编在岗的公务员(含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遴选条件
(一)遴选人选应当具备下列基本资格和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本科学历,年龄38周岁以下(1987年6月22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82年6月22日以后出生)。
5.新录用公务员须在其招录机关(单位)或与其招录机关层级相同的机关(单位)累计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其中选调生须累计工作满3年(含试用期)。
6.新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7.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调动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7.在现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9.应聘者不得应聘录用后即构成需回避情形的岗位。
本次公开遴选所涉及的工作经历、任职经历年限、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如年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6日(星期五)9:00至7月2日(星期四)18:00。应聘者须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报名,7月2日18:00报名系统准时关闭。
2.报名方式。本次遴选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
3.网上注册。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ttp://bm.cptae.com/tip/stdlogin.do?method=fwdLoginPage),按照提示进行网上注册后,选择“自治区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界面。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应聘者要妥善保管。
4.填写报考信息。注册完成后,在报名系统中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进行照片处理,按照网络提示上传个人电子照片(近期2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认真阅读并“接受”《报考须知》《诚信承诺书》,按照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后点击“保存”按钮进行提交。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
5.报考信息提交审核。打印《自治区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和《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本人签字后,由现工作单位和组织人事主管部门审核签字盖章后,以PDF形式上传报名系统。
6.资格初审。应聘者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上传《报名登记表》《同意报考证明》的,不予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的,报名结果即被确认。
7.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者可在笔试开考前3天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的,视为主动放弃。网上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时遇到相关技术问题,可拨打技术咨询电话。准考证是报名人员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等环节的重要凭证。
8.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岗位应聘人数与遴选人数之比)为3:1,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自治区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降低笔试开考比例或取消岗位。
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遴选资格;有弄虚作假、隐瞒真相而骗取应聘资格情形的,将相关情况通报应聘者所在单位。
(二)笔试
笔试考点设在银川市,笔试时间另行通知,具体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采用闭卷、现场限时作答方式进行,重点测试遴选人选的政治理论素养、公共知识、写作功底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笔试阅卷完成后,根据笔试情况研究划定笔试最低分数控制线并发布公告,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名次。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每个岗位按照面试人数与遴选名额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根据资格复审结果,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自治区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降低比例或取消岗位,并在自治区总工会网站上公告。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对应聘者报名相关证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应聘者取得面试资格。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宁夏回族自治区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原件(留存一份),登记表需本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原件(留存一份);
3.个人身份证、学历及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一份);
4.学信网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或《公务员(参公)登记表》复印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
7.近期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8.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洁自律证明原件(留存一份);
9.应聘岗位中要求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只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须盖相关部门出具的复印公章。凡有关材料不齐、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即为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自治区总工会官网上公示。
(四)面试
面试开始前5日在自治区总工会官方网站公开发布面试公告,明确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形式及须携带的证件及其他注意事项,同时采取打电话、发信息等方式通知应聘者。
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达不到60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成绩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以其余评委所给分数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字)作为应聘者的面试最终成绩。面试结束后当天在自治区总工会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
(五)考察
1.确定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方法计算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考察对象人数与遴选名额2:1的比例确定差额考察对象(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考察)。考试总成绩和考察对象名单一并在自治区总工会网站公布。
2.组织考察。考察突出政治标准,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遴选岗位的适合程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查阅档案、资历量化、综合评分等方式进行,并根据需要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考察满分为100分。
考察中发现应聘者存在不得应聘相关情形的,不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以及其他不宜进入事业单位工作情形的,经自治区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取消应聘资格。
(六)汇总综合得分
按照综合得分=考试总成绩×60%+考察成绩×40%,计算考察对象的综合得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察工作结束后,通过自治区总工会官方网站公布综合得分。
根据综合得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得分最高者确定为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须在县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应聘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全部体检项目,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经自治区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以申请复检1次。复检应安排在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该岗位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应聘者申请复检的,复检费用由应聘者承担。
(八)确定拟遴选人选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经自治区总工会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
(九)公示
确定拟遴选人选名单后,在自治区总工会官方网站及拟遴选人选所在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十)办理调动
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由自治区总工会机关党委(人事与老干部处)按照规定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空缺岗位在考察合格人员范围内递补。人员录取后,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聘任。
五、关于岗位递补
1.在资格复审环节因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名额,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资格复审合格的面试人员名单公示公告发布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递补。
3.在考察、体检阶段因自愿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岗位,从进入考察人员范围中递补。
六、其他事项
(一)凡涉及本次遴选工作的重大事项或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自治区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二)遴选工作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遴选单位相关人员、应聘者在办理公开遴选相关事项时需要回避的,应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相关要求提出回避。
(四)应聘者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通导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五)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技术咨询电话:4000-010370
政策咨询电话:0951-209021638093802090092
附件:1.自治区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遴选
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自治区总工会直属事业单位2026年公开遴选
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3.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