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58名,其中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0名,控制数工作人员48名,具体岗位信息和要求详见附件(附件1: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2026年度事业编制引进博士研究生岗位表,附件2: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2026年度控制数人才引进岗位表)。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5.学历学位条件。
(1)事业编引进岗位: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双证齐全;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6年9月30日(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后再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2)控制数引进岗位: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双证齐全者可参加应聘,2026年应届毕业生应聘的,学历、学位及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6年9月30日(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后再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国(境)外高校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前完成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并提供学历学位认证结果。
6.年龄条件
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含),即1990年6月26日(不含)至2008年6月26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8周岁(含),即1987年6月26日(不含)至2008年6月26日(含)期间出生。
(二)其他要求。
符合《岗位表》所列学科、专业、资格条件等要求,所有引进岗位均不接受以第二学位、辅修学位报考。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在读的普通高校在校生(不含2026年7月1日前毕业的在校生)。
2.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含控制数)和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含控制数)。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http://wjw.ordos.gov.cn/),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网(http://www.ordoszxyy.org.cn/)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方式及地点:自2026年6月26日9:00开始报名,报名截至2026年6月29日17:00。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方网站报名。
2.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人才引进公告和《岗位表》。《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参考教育部研招网专业库(网址:https://yz.chsi.com.cn/zyk)中的专业。
3.报考者在报名时应核实本人所学专业是否属于上述参考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其他条件。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以及留学归国等应聘人员所学学科专业等,报考者也要如实填写、及时查看资格审查情况并按照用人单位反馈的意见准备相关材料,供用人单位研判。用人单位在研判时,要结合报名人员所学课程等情况,经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认定是否符合引进岗位要求。
4.报名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以下材料:
(1)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
(2)有效期内的本人居民身份证。
(3)高中以上学习阶段相应的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4)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在校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3)。
(7)具备报名该岗位资格的其他佐证材料:研究方向证明、四六级证、资格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2026年规培毕业的提供在培证明)。
5.同一次人才引进考试,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
6.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如有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经历的要注明“离开鄂尔多斯市工作满一年”。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报考人员在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与报名工作同步在网上进行,由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负责。
2.资格审核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后1个工作日。用人单位根据引进资格条件和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报名人员对公告和《岗位表》中明确的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公告中的咨询电话。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考查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4.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凡是因未按要求提交材料、提交材料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5.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名人员资格不符,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笔试。
本次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对于报名人数少于等于50人的岗位,不进行笔试,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只进行面试考查。报名人数超过50人的岗位,该岗位报名考生将先进行笔试。需进行笔试的岗位、笔试安排、成绩公布等内容在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告。
1.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只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需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3.笔试时间:具体详见准考证,因特殊原因,时间需做出调整的在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网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二代身份证(护照)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5.笔试结束后,由人才引进考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在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公布。
6.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引进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复审1:3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达不到1:3比例岗位的,以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实际人数全部进入资格复审),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资格复审。
(五)资格复审。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应在指定时间内按要求携带有关材料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安排由医院另行通知。
1.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已毕业报考人员提供本科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5)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报考岗位表中明确要求专业方向的考生需提供研究生院或研究生培养单位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
(7)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及复印件。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后续环节资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参加后续环节资格。因资格复审不合格、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并由医院人才引进办公室工作人员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同一岗位同一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六)面试考查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考查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者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即为有效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未如期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人才引进资格。
2.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直接进行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如出现成绩相同的,组织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确定最终成绩。
进行笔试考试的岗位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面试加试方式确定。
考试总成绩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和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网上公布。
(七)体检。
1.通过面试的应聘者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在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
2.体检工作由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具体实施。体检医院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时,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在接到通知后由医院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考生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具体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人员。考察工作成立2人以上考察组。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考察工作采取审核人事档案、函调学习工作期间表现情况、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和查询有无犯罪记录的方式进行,考察工作要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报考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录用人选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复核,并作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聘用情形的,取消引进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同一岗位体检和考察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
(九)公示和聘用。
1.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考察人选的总成绩以及体检、考察情况,经医院党委会议确定,将拟聘用人选,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同意后,对拟引进人员在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网和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办理引进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暂缓引进,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公示结束后,报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引进备案手续。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
(2)应聘人员在本次人才引进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的(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引进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本次人才引进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取消其本次引进聘用资格。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引进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
等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4.医院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于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待遇
引进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参照鄂尔多斯市市直公立医院事业编制人员同类岗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引进控制数人员工资标准参照鄂尔多斯市市直公立医院控制数人员同类岗位聘用工作人员工资标准执行,缴纳企业养老保险。符合鄂尔多斯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可享受相关政策,且只享受一次。
五、纪律和监督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按照规定需要回避的人员必须回避。对违反有关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考聘用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请规范并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
(二)对引进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引进人才工作全过程,在引进工作任何阶段及聘用后发现引进人员与引进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本次人才引进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考生须在聘用单位完成最低服务年限(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转任到上级、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等。考生单方违约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三年。
(四)考生在办理事业单位聘用手续后(以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印发的红头文件批复日期为准),出现因个人原因主动提出放弃并导致岗位空缺而无法进行递补的,将记入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诚信档案,记录期限为一年。
(五)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六)期间有关成绩公布、信息发布等事宜,将在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登录网站查询。
(七)未尽事宜依据自治区、鄂尔多斯市有关人才引进等相关文件执行。本公告由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咨询和监督电话。
如对报考事宜进行咨询,请考生于工作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或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进行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0477-8363270、8576632、8367262
监督举报电话:0477-8365577(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中心医院纪检组)、0477-8588506(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附件:1.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2026年度事业编制引进博士研究生岗位表.xlsx
2.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2026年度控制数人才引进岗位表.xlsx
3.考生诚信承诺书.doc
鄂尔多斯市中心医院
2026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