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工作需要,成华区司法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基本情况
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工作人员1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已取得岗位要求相应学历的毕业证书并获得相应学位。
三、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
3、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5、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6、具有两年以上法律相关工作经验;
7、1987年6月24日及以后出生;
8、熟悉计算机word、excel等常用办公软件,具有较强的文字写作和沟通协调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6、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聘用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6年6月24日9:00至6月30日17:00止。
网上报名需提交《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公开招聘编外聘用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档(免冠彩色近照扫描在表上),与个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可使用公安一网通办APP开具)和招聘职位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594183652@qq.com。邮件标题名称及附件命名方式统一为“司法局招聘+姓名”。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报名表进行审核后,将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者参加资格审核,未通过者恕不再通知。初审合格的应聘者应在接到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后到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通过资格审查的,由工作人员通知笔试及面试时间。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通过电话方式另行通知。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其中笔试、面试成绩满分各为100分,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7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30%(总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位数四舍五入),即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排名。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考试的,视为放弃报考资格。
笔试内容为习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法律法规基础。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在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布,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为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下一环节。面试主要考察法律基础、逻辑思维、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参加面试时,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携带毕业证、学位证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在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四)体检及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至低顺序,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出现缺额时依次递补。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国家出台新的体检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公示期内未提出异议、未收到质疑的拟聘人员将办理入职手续,进入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一并计算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工资待遇
按照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聘用制工作人员薪酬福利待遇相关规定执行,单位统一购买“五险一金”。
六、其他
1、本次公开招聘所有通知公告信息均通过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门户网站统一发布。因报考者主观原因,导致本人不能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递补的,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2、报考人联系方式应确保准确无误,在报名至招聘结束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电话有误或其它原因无法联系本人,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3、本批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七、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和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28-84312022
咨询电话:028-6272599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成都市成华区司法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