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工作需要,楚雄州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简称辅警)。本次招聘由楚雄州公安局交管支队具体组织,委托楚雄金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有限公司开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说明
本次招聘岗位为勤务辅警(交通辅助类),工作地点在楚雄州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高速公路五大队(驻地为禄丰市黑井镇)。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公务员身份,不纳入编制管理,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18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招聘简章》。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辅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岗位要求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出生日期在1990年6月至2008年6月期间;详见招聘简章。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道德品行良好,遵纪守法。
5.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应聘人员为退役军人、烈士子女等情形的可放宽至高中学历,详见招聘简章。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7.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辅警。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受过司法拘留、行政拘留的。
3.因卖淫、嫖娼、赌博、吸毒等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4.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因严重违纪违规被辞退或者解聘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8.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登录“https://baoming.ynexam.com/”→考生注册→设置密码→登录系统→填报职位→报考信息→上传照片、相关资料→资格审查。
2.报名时间:2026年6月24日—6月28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3.报考人员还需上传以下附件材料:
(1)2026年6月1日之后由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征信报告(详细版)。
(2)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2)。
(3)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公章)。
(4)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属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和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其他能证明符合招聘条件的相关资质证书或优先招聘条件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
4.报名资格审查:2026年6月24日—6月29日12:00。审查情况登录考试平台https://baoming.ynexam.com/查看。
(二)笔试
1.笔试方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形式进行,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报考人员的文化知识掌握情况进行书面测试,笔试范围包括行政能力测试、法律(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人民警察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相关知识及应用)、公安基础知识、《云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
笔试时间:2026年6月30日上午,9:00-10:30。
笔试地点:楚雄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楚雄市团结路564号)。
2.笔试加分。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8分;因公牺牲人民警察或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笔试成绩加6分;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笔试成绩加3分。
3.笔试成绩通过楚雄州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楚雄警方”公布。
(三)体能测评
笔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以1:4的比例确定进入体能测评名单。如该岗位人数不足1:4的,按实际人数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实行单项淘汰制,体能测评单项目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的要求执行,具体包括: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长跑。
体能测评时间:2026年7月2日上午,9:00-12:00。
体能测评地点:楚雄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楚雄市团结路564号)。
(四)面试
体能测评后,合格人员根据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出现笔试成绩末位同分的情况,则末位同分人员同时进入面试环节。如面试人数达不到该岗位招聘计划的比例人数,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现场公布。
面试时间:2026年7月3日上午,8:30-12:00。
面试地点:楚雄州公安局警察训练支队(楚雄市团结路564号)。
(五)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
(六)体检
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名,按岗位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七)考察
体检结束后,对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标准根据岗位需求,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相关要求执行。
(八)递补
体检、考察阶段出现考生放弃或不合格情形,导致岗位出现空缺,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九)公示
体检和考察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楚雄警方”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十)人员储备
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但未进入本次招聘体检环节的考生,作为储备人员纳入储备库管理,后续出现岗位空缺时,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从储备库中补录。
(十一)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与公安机关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
(十二)薪酬待遇
薪酬标准按每人每年40000元(含“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保障。工作所需服装、装备由单位统一配发。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将通过楚雄州公安局官方微信公众号“楚雄警方”发布。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个人信息,未如实填写报考信息、伪造报考信息、填写信息有误、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等,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应保持通信畅通,因联系方式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四)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须提供学历、岗位所需提供的证书原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中,报考人员存在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招聘纪律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已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经查实,解除劳动合同。
岗位咨询:0878-3390081(楚雄州公安局交管支队)。
考务流程咨询:0878-3017883、0878-3369213(金泰公司)。
附件1:楚雄州公安局辅警招聘简章
附件2:报考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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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楚雄州公安局辅警招聘简章
附件2:报考诚信承诺书
楚雄州公安局
2026年6月23日
审核丨马存堂
责编丨高海涛
校对丨侯维静
编辑丨郭子鹏
来源丨楚雄警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