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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6/24 08:30 ~ 2026/06/30 17:00

📄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充实医疗卫生人才队伍,优化人员结构,结合医院业务发展实际需求,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6名编制外工作人员,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6名,招聘岗位、名额及其他具体条件详见《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度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行为记录;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资格条件和专业知识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条件中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6年6月30日;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

2.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3.资格审核时未取得条件要求相关证件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情形。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报名时间

2026年6月24日至6月30日8:30—12:00,14:30—17:00(除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逾期不受理。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地点: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七河院区附属楼4楼人事科(丽江市古城区七河镇共和村),咨询电话:0888-5162223。

(三)现场报名资格审核需提供材料

1.报名表(一式两份,需提前打印填写并粘贴照片,详见附件2);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1份;

4.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在职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

6.其他证明资料。

以上材料按顺序整理,资料不全不予通过。初审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程序。

五、招聘方式、步骤及程序

(一)资格审查

考生提交报名资料后,由招聘单位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负责,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二)考试

招聘考试由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组织实施,丽江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监督指导。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为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七河院区。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根据岗位报名人数情况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未超过1:3(包括1:3)的岗位,直接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1:3(不包括1:3)的岗位,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考核方式。直接采取面试方式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其中,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者免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其他人员按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比例采取对应的考试方式。

1.笔试:采用笔试和面试的岗位,先进行笔试,专业技术岗位笔试以岗位相关学科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为主。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60分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1:2的比例现场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若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情况,首位及中间名次的并列人员按相应人数进入面试,末位并列时可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重点测评考生的专业素质和其他综合能力,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15分钟,采取面试口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为100分,按照5个考官取平均分的方式进行计算,分数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成绩计算方式:笔试成绩仅作为进入面试的依据,最终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人选进入体检考察环节。排名最后出现成绩并列的人员通过现场加试一至两道面试题的方式进行择优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考生现场确认。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与考察人员。体检到具有体检资质的县(区)级以上综合公立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参检人员承担。体检时,体检工作人员以及医务人员与应聘人员之间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回避。对冒名顶替、隐瞒病史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本次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事业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收到复检申请10个工作日内组织申请复检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为孕产妇在孕产期的,经医院确认怀孕的可以申请延期体检,待生产过后或妊娠终止,按国家相关政策产休假结束后一个月内进行体检。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情况。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填报信息不符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者,不予聘用。

(四)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用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同一岗位报考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包括因个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程序的);

2.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以本人签字的书面声明为准);

4.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六、聘用人员管理

编外聘用人员一经录用或签订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聘用合同后,医院将按照有关政策执行相关待遇,具体按照医院《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执行。

七、纪律要求

(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存在回避关系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实行回避。

(二)违反招聘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

(三)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予以追责和问责。

八、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在报名时,必须准确、如实地提供本人的信息及联系方式,若因联系不上而影响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聘用人员必须严格履行用人单位要求的岗位职责。

(三)聘用人员的休假安排参照用人单位的行业特性及法定休息休假安排。

(四)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合同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五)公开招聘的有关信息通过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因查看其他渠道的错误信息造成的报考失误,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六)本次实施方案内容及未尽事宜、具体招聘工作由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88-5162223。

附件:1.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度编外工作人员招聘计划表

2.丽江市第二人民医院2026年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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