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选用、储备一批适合我区社区建设发展所需的专业人才,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47名(详见附件1,其中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15人、面向劳动保障员岗位5人、面向退役军人岗位4人、面向现役军人配偶岗位1人),现就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对象
1.具有宁波大市户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素养,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组织协调能力;
3.有志于社区工作,热心社会公益事业,事业心责任感强,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团队合作精神,有一定的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电脑运用办公软件;
4.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
5.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6年6月23日及以后出生);
6.鄞州区在职社区专职工作者、党务工作者不得报名。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和对象规定外,部分定向招聘岗位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报考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年10月1日(含)以后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归国(境)人员视同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报考面向劳动保障员岗位:在鄞州区从事基层劳动保障员工作并提供所在镇(街道)、园区和鄞州区人力社保局出具的任职工作证明;
3.报考面向退役军人岗位:服役满(含)2年以上鄞州籍和从鄞州区入伍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
4.报考面向现役军人配偶岗位:驻鄞部队现役军人的家属和从鄞州区入伍的现役军人家属。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由全区统一组织实施,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现场复审、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6日9:00-7月2日16:00。
2.报名方式:(1)报考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ningbojobs.o-hr.com),在“在招岗位”中选择“2026年宁波市鄞州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页面,在仔细阅读相关公告信息后,按要求填报基本信息及附件材料(※为必填项)。(2)上传本人近期拍摄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上传侧面照片、涂鸦照片、大头贴、自拍照的取消报名资格),jpg(jpeg或png或gif)格式,照片为128k以内;报名截止前,未上传照片者资格审查不合格。(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取消报考资格,逾期不再受理报名。报考人员须对提交的个人信息真实性负责。(4)6月27日-7月2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每日上午可登录宁波人才网(https://www.nbrc.com.cn/)“网上招考”栏目查询报名情况。
报名人数低于招聘岗位指标3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指标。核减或取消的招聘指标将在宁波人才网(https://www.nbrc.com.cn/)“网上招考”栏目公布。
(二)资格初审
1.时间:2026年7月3日-7月6日。
2.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初审。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初审不通过,取消报考资格。7月7日9:00-7月8日16:00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ningbojobs.o-hr.com),选择“已报岗位”栏目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三)现场复审
1.现场复审初定为2026年7月11日-7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具体时间、地点在宁波人才网(https://www.nbrc.com.cn/)“网上招考”栏目发布。
2.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需进行现场复审,所需材料详见附件3。未按指定时间或未按规定要求参加现场复审的,视作自动放弃笔试资格;现场复审不合格的,取消笔试资格。
3.符合附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复审时将所需附加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详见附件2)带到现场审核,逾期不再受理。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1.时间:2026年7月16日9:00-2026年7月18日9:30。
2.已通过现场复审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上报名系统(https://ningbojobs.o-hr.com),选择“材料打印”栏目进入“2026年宁波市鄞州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1.初定2026年7月18日上午9:00-11:00(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参考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2.采用闭卷考试的形式,笔试科目为《综合知识》1个科目,满分100分,主要范围为政治、经济、法律、管理、科技、国情、社区工作、社会组织及社会工作等方面知识,主要考察综合基础知识和写作能力。
3.笔试成绩由笔试分和附加分(详见附件2)组成,占总成绩的40%,从高分到低分按各招聘岗位指标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在宁波人才网(https://www.nbrc.com.cn/)“网上招考”栏目公布。
(六)面试
面试成绩总分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对象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规定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
体检参照招考公务员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淘汰。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由招聘单位酌情决定是否递补。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对象按招聘岗位指标数在体检合格者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确定,由招聘单位对考察对象进行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及其对社区工作适应性等方面的考察。因自愿放弃考察者或考察不合格者淘汰的,由招聘单位酌情决定是否递补。
(九)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后,对拟聘用人员在招聘单位公示3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不服从组织安排的,取消聘用资格。
正式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与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鄞州区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试用期由招聘单位负责考核,经考核认定合格的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或弄虚作假、不服从组织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招聘要求
1.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一经发现信息和材料不实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涉及的户籍、年龄、资格证书、工作经历、附加分证明、学历证书等时间计算截止至2026年6月23日(含)。
3.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9月30日(含)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报考时可凭国(境)外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6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上述时间以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落款时间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或认证书的不予聘用。
4.报考面向劳动保障员岗位、面向退役军人岗位以及报考街道片区面向应届毕业生岗位和其他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在招录后,结合“岗位统筹、兼顾志愿”,根据招聘单位岗位指标数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原则进行选岗,分配至社区一线工作。
5.本次招聘如出现无合适对象,允许招聘不足或空缺。本次招聘将按招聘岗位指标数1:1比例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补录后备库(不含面向指定群体的岗位指标数)。统一招聘工作结束后,社区专职工作者岗位出现空缺的,可酌情根据缺额情况在社区专职工作者补录后备库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补录。后备库自建立起至当年底有效。
6.有关招聘信息可登录宁波人才网(https://www.nbrc.com.cn/)查询,相关报考政策请拨打咨询电话(工作时间开放):报考咨询:0574-88028370、0574-89295095;退役军人和现役军人配偶岗位咨询:0574-89296247;劳动保障员岗位咨询:0574-89293254;专职网格员加分咨询:0574-89292805。
附件:1.2026年宁波市鄞州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表
2.2026年宁波市鄞州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附加分条件
3.2026年宁波市鄞州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场复审材料清单
中共宁波市鄞州区委社会工作部
2026年6月23日
附件1.2026年宁波市鄞州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计划表docx.docx附件2.2026年宁波市鄞州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附加分条件.docx附件3.2026年宁波市鄞州区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现场复审材料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