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内政办发〔2023〕88号)及《鄂尔多斯市进一步加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鄂府办发〔2025〕5号)有关规定,结合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工作实际,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聘文职人员,具体事宜如下:
一、公开选聘范围和对象
鄂尔多斯市辖区公安机关、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现在岗工作人员(需提供单位工作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
二、公开选聘数额及要求
公开选聘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执法辅助岗工作人员6名,主要负责消防监督检查、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宣传培训、火灾事故调查辅助及执法文书制作等工作。
三、公开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责任心与纪律观念强,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团结协作、吃苦耐劳的精神,无违法犯罪或参加非法组织记录;
(四)身体和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腰伤、关节性及陈旧性运动损伤,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服兵役未满服役期限人员、已评定和有严重伤病治疗记录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不予招录;
(五)个人征信良好。
(六)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91年6月1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烈士子女可放宽至40周岁(1986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七)符合以下条件人员,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证件):
1.有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政府专职消防队伍3年以上工作经历;
2.具有相应消防专业职称或者职业资格证书人员;
3.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突出消防员;
4.退役军人、烈士子女。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或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从事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4.与原用工单位无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或存在劳动纠纷的人员;
5.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与黑恶势力有联系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传染性疾病、家族遗传病、吸毒史的人员不得报考;
7.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情形。
四、公开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按照发布选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直接登录https://zybm.baoming001.com/wsbm/#/guidePage?vhost=eedsxfgkxpwy2026进行网上报名。
2.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6月26日09:00至2026年7月2日17:30,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6月26日09:00至7月3日17:30。
3.报名要求:
报名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公告,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
(1)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蓝底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50KB以下)。
(2)应聘人员需在附件处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退伍证、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须现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并加盖公章)、三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烈士子女身份佐证材料等报名材料(对应人员按需上传)。
(3)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
学习经历: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高中、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
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
(4)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资格初审通过后将无法修改。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含聘用后)。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6)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4.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与报名同步进行,审核人员根据报名材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审核结果,主要审核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资格条件等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予以退回。
(2)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随时关注报名网站初审结果,初审不通过的应及时修改信息重新提交,资格初审截止后不予审核。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初审通过人员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用人单位组织开展。
2.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取消其后续资格。
3.资格复审时间、地点、有关要求及资格复审结果在鄂尔多斯市人才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1份;
(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退伍证、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证明(须现单位开具工作证明并加盖公章)、三个月以上社保缴纳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烈士子女身份佐证材料等相关材料(以上证件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3)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
5.考生需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考生因联系不到视为自动放弃。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事宜将在鄂尔多斯市人才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面试地点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低于70分不予录取。
3.心理测试:所有面试人员均需进行心理素质测试,结果仅作为拟录用人员的参考依据。
(四)体格检查与政治审查
1.体检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参照附件:《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文职人员招录体格检查标准》执行。需要复检的,用人单位在同等级其他医疗机构组织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2.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
3.政治审查由招录单位组织实施,核心核查拟录用人员以下情况:
(1)政治立场与思想表现:是否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有无违反政治纪律的相关记录,思想道德是否端正;
(2)遵纪守法情况: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行政处罚记录(如治安拘留、酒驾等),是否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以及考试作弊、学术不端等影响录用的违规违纪情况;
(3)个人档案信息:核实档案中个人简历、学历学位、奖惩记录、工作/学习经历等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确认无伪造、隐瞒关键信息的情况;
(4)征信与社会信用:核查个人征信报告,确认是否存在严重逾期、恶意欠款等失信行为,判断其诚信状况;
(5)亲属及关联人员情况:核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等)的政治背景、违法违纪记录,确认无影响岗位履职的关联风险;
4.政审采取查阅个人档案、相关证明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征信报告等)、谈话了解、向相关部门核实等方式进行。
5.政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因政审不合格或应聘人员主动放弃等出现空缺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并对递补人员依次开展体检、政审。
(五)公示录用
1.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政审结果、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鄂尔多斯市人才资源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在入职1年内,若因考生主动辞职、试用期考核不合等原因出现职位空缺时,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将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需经过相应的体检、政审等程序,确保符合招录条件。
五、岗前培训
公示期满,拟聘用人员由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期为3个月,培训期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培训期间若出现违纪行为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相关待遇
参照鄂尔多斯市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聘用制文职人员薪酬制度执行。
七、其他
(一)本次招录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公告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报名网站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三)报名咨询电话:0477-5101087;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注:以上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所有。
附件:鄂尔多斯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消防救援大队文职人员招录体格检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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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马立硕
编辑:特日格乐
初审:丁晓龙
终审: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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