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石柱镇人民政府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要求 |
| 应急消防管理站工作人员 | 1 | 1. 年龄38周岁以下,性别不限;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3.中共党员、有消防和安全生产领域资格证书的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 村镇建设办公室工作人员 | 1 | 1. 年龄38周岁以下,性别不限;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3.中共党员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 平安法治办公室工作人员 | 1 | 1. 年龄38周岁以下,性别不限,能流利使用普通话、永康话交流;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3.中共党员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 政务110工作人员 | 1 | 1.年龄45周岁以下,能流利使用普通话、永康话交流,此岗位适合男性;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3.会开车,具备一定调解能力,会操作智能手机、电脑,做一休一,工作时间为上午8点半至晚上10点,党员、退伍军人及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且能胜任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自愿服从用人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
3.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技师班(预备技师班)毕业证视同中专、大专、本科相应学历;
4.其他符合岗位所需的要求。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编外工作人员:
1.有严重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触犯刑律被免予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近五年内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6.曾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
7.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二年的;
8.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9.有其他不宜报考编外工作人员情形的。
三、工资待遇
工资及福利待遇按照《石柱镇临时聘用工作人员管理办法》(石柱镇委〔2026〕14号)执行,享五险一金。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9日—7月3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2.报名地点:永康市石柱镇人民政府112办公室。
3.携带材料:学历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2张。
4.资格审查: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试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考察: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政审。
(五)公示与聘用: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公示合格人员与石柱镇人民政府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
联系电话:0579-87356309(办)。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石柱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永康市石柱镇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