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温州市洞头经贸有限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灵昆供销社工作人员1名,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能较熟练运用办公软件、智能手机,有专业的财务知识技能及一定的文字能力;
2.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为人公道正派,有工作责任心,熟悉基层情况,善于做群众工作;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作为招聘对象:
(1)近三年受过刑事处罚;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正在被立案侦查或被公安机关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
(3)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的;
(4)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党纪处分或尚在处分期内的;
(5)近5年内有煽动群众闹事或者带头阻挠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推进的,或者组织、参与非正常集体上访的;
(6)热衷于封建迷信、宗教活动的;
(7)身体欠佳,对承担工作有困难的;
(8)本人及近亲属有涉及民间呈会纠纷且影响恶劣的;
(9)有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数
三、上班地点
洞头区灵昆供销合作社
四、报名时间
6月29日起至7月6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五、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地点:温州市洞头区供销社三楼303室。
2.应聘人员需提交《温州市洞头供销经贸有限公司报名表》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等相关证件扫描件或复印件、近期生活照1张等材料。
3.报名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4.咨询电话:13858826418(677418)
六、招聘形式
1.开展面试和笔试,具体时间视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面试和笔试成绩各占50%。
3.根据笔试成绩,按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4.根据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在面试合格人员中进行递补。
七、薪资待遇
被聘用的人员工资待遇、“五险一金”缴纳标准按《温州市洞头区供销合作社社有企业薪酬管理办法(试行)》执行,享受劳动法规定的福利待遇。(略高于单位派遣人员工资)。
八、其他要求
体检与考察标准、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理。
附:温州市洞头供销经贸有限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
温州市洞头供销经贸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