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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漳州市紧缺急需医卫技人才公开招聘方案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6/26 08:00 ~ 2026/07/05 17:00

🎫

准考证打印

2026/07/09 ~ 2026/07/09 10:00

✏️

笔试时间

2026/07/11 09:00 ~ 2026/07/11 11:00

📄 公告原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我市拟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医卫技人才32名。现将公开招聘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公布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5.年满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在1987年6月至2008年6月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岗位要求的为准;

6.符合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工作能力;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公开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

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现役军人,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27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9.各类定向培养、委托培养毕业生;

10.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11.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报名方式和招聘岗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岗位查看《2026

年漳州市紧缺急需医卫技人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条件一览表》)(附件1)。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漳州”模块按系统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漳州市在编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

三、报考流程

(一)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应在6月26日8:00—7月5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

(二)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申诉

报考人员可于报考后1—2日登录福建就业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及时与招考单位联系,联系电话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申诉截止时间为7月6日17:00,逾期不予受理。

(三)准考证打印

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7月9日10:00后登录福建就业网自行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或者未及时提供合格照片无法下载准考证的,责任自负。

(四)报名时注意事项

每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1个岗位,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方案并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方案规定及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供虚假信息,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畅通。

四、考试

考试采取仅笔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每个岗位的具体考试方式及科目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

(一)笔试

1.笔试时间:

7月11日上午9:00—11:00《医学基础知识》

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合格线:卷面分为100分,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合格线为60分;报考芗城区、漳浦县、东山县、漳州台商投资区的合格线为55分;报考诏安县、平和县的合格线为50分。

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与各项加分之和。

(二)面试

设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在笔试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合格;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考人数时,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应达到70分以上为合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

设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岗位,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成绩的比例折合计算,笔试和面试成绩比例以《岗位条件一览表》为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分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仅笔试的岗位笔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或进入体检前,将组织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市直单位岗位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县(区)和漳州台商投资区岗位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同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具体时间、地点等届时详见网上考务信息通知。

六、体检

1.考试只考笔试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成绩相同,以笔试卷面分(即未加分)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遇笔试卷面分相同,符合国家、福建省或漳州市文件规定优先对象的,优先进入体检环节。若无优先对象,加面试一场,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面试。

2.考试包含笔试和面试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比例计算。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如遇总成绩相同时,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加面试一场,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对象,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面试。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七、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核。

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被国家有关部门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考核资格。报考人员在试用期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必须在福建就业网、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或各县(区)和漳州台商投资区政府网站等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后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十、考试规则

(一)起止时间界定

报考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详见岗位需求信息表)。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1日。报考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资格证书(或成绩合格结论)等放宽到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

招考岗位要求2024、2025、2026届毕业生,一般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达到录取要求入学,或国家承认的其他方式入学(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在职培养、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经省招生部门批准录取;报考人员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学历(位)于2024年1月1日—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人员的毕业时间认定,以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时间为准。

(二)专业、学历、资格证书审核和认定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涉及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参照《专业指导目录》和研究生教育部专业目录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填写(只字不差)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专业或学位名称为准。若所学专业在招生和培养时有专业方向,但未在毕业证书上体现的,应当先按照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填写,并在网络报名系统的考生信息表备注栏中说明,再按照招录单位要求提供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2.报考人员所持有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位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同)上可查询认证,并且能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拥有“双专业”“双学位”的报考人员可以选择符合招聘岗位设置的专业条件且国家(省)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任何一个学历(位)报考,所学的专业必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福建省“双专业”“双学位”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福建省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的查询平台可查询认证。

4.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但如果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所需专业必须一致,且该专业的学历(位)层次也必须与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学位要求相匹配,专业、学历、学位三者一致,方可报考。

5.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评审(考试)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效性由漳州市职改办最终认定。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是指报考人员所具有的相关资格证书必须在有效期限内。

6.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三)面向范围

截至报名开始第一天户籍在我省的人员,福建省内高校2024年、2025年、2026年毕业的省内外生源和省外高校2024年、2025年、2026年毕业的福建省生源及驻闽部队随军家属,均视为本省报考者,可报考招考范围为“本省”的职位。招考范围限制在“本县”“本设区市”的,按上述原则类推。生源地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或者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时的户籍所在地。

(四)加分规定

1.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服务期为2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报考市直事业单位和漳州台商投资区所属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县(区)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5分。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限报考县(区)、乡(镇)事业单位,可享受笔试卷面分加5分。

服务基层项目毕业生指参加中央或福建省组织实施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村官”计划、“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和“服务社区计划”等项目,于2026年8月31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具有福建户籍的高校毕业生或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

2.退役运动员、退役士兵可享有笔试卷面分加分待遇,具体加分标准如下:

曾获得世界体育三大比赛(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第2至6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和全运会第2、3名、获得全国锦标赛、全国冠军赛冠军的运动员加9分;获得省运动会冠军、全国锦标赛、冠军赛第2、3名、亚洲体育三大比赛(亚运会、亚锦赛、亚洲杯)第4至6名、全国年度最高级别比赛冠军的运动员加7分。

退役运动员享受加分时,还需提供省级体育部门出具的退役运动员文件或相关材料。

服役满13年以上的转业、复员士官加8分;服役满9年至12年的转业、复员士官加6分;服役满6年至8年的复员士官加4分;服役满3年至5年的复员士官加2分;荣立二等功以上转业士官、退役士兵另加3分;荣立三等功退役士兵另加2分;获得优秀士官和优秀士兵荣誉称号的退役士兵另加1分;伤残士兵另加3分;对长期(5年以上,不含5年)在边防、高原、海岛等艰苦地区以及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退役士兵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3分;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退役后除享受以上加分外,可再加5分。其中,服役前须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或在籍生,服役前为在校生、在籍生的须在退役后复学就读并完成学业毕业的,视为符合闽人发〔2006〕10号规定的“入伍前是全日制普通大专以上毕业生(国家统招)的退役士兵”,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加分政策。

以上各项加分可以累计,但最高不得超过10分。

3.符合以上1、2条款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笔试卷面分达到合格线方可享受加分待遇,加分不受笔试满分限制。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不再享受相应项目的加分待遇。

4.按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于2026年7月13日8:00—7月15日17:00前登录福建就业网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在“个人中心”—“最新报考详情”中的对应报考岗位,点击“加分申请”按钮,根据提示将加分项目有效证明材料扫描后上传。逾期未上传加分材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建议考生尽早提交加分材料,预留因材料缺漏所需的补件时间。

(五)其他

1.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截止报名开始第一天,属于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试用期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不得报名。

截止报名开始第一天,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以聘用、录用时的招考方案为准)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内,不得报名。

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附件2),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考察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

2.本次考试可不设置开考比例,有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即可开考。

3.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4.在2026年12月31日前,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体检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环节原则上不超过两轮,各岗位是否递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商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特殊情况需要递补的,经商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进行递补。考核不合格所空缺的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5.公开招聘有最低服务期限(含试用期)要求的岗位(详见《岗位条件一览表》),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规定,达到最低服务年限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以保证基层干部队伍的稳定。

6.招聘单位因工作需要等原因更名、合并的,聘用时按编制部门批复文件的单位机构名称进行办理聘用等手续。

本考试方案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考务工作由市卫健委牵头,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和同级人社部门按工作分工具体实施,相关县(区)和漳州台商投资区卫健部门按照方案规定负责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本方案由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解释。

附件:

1.2026年漳州市紧缺急需医卫技人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

2.关于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参加漳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考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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