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区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规定,海淀区教委拟面向高校毕业生开展2026年第二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涉及海淀区教委所属的83个事业单位,共招聘171人。岗位情况及条件详见附件《2026年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对象
限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生、委培生)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2026年8月31日前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2025年、2026年)的高校毕业生,及2024年离校未就业(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无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毕业生。非北京生源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政策。
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2025年1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教育事业,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公开招聘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年龄要求:年龄限40周岁及以下(指1985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专业要求:所学专业须与所报岗位的专业要求相符,专业要求参照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
(四)教师资格要求:报名时须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级别和学科的教师资格(即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高校出具的师范生免试认定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岗时须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五)学历及学位要求: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均需国家承认。
(六)其他要求:详见附件《2026年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具体包括从事该岗位须具备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等。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违法被机关、事业单位解除聘任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曾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过不适宜从事教育工作的行政处罚的;受过党纪或政纪处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被事业单位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6月30日至2026年7月6日每天9:00-17:00
报名网址:https://www.hdjwrc.cn/(海淀教育人才网)首页-“海淀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生入口”。
在本次招聘所有岗位中,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岗位,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全部报名信息一经审核通过不得修改。各招聘单位对提交报名信息成功的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请考生及时关注审核状态,网上审核通过人员,审核状态将显示为“网上初审通过”。网上初审通过的考生可以在报名系统中打印《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毕业生)》。未经网上报名及审核不通过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在报名期间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重新上报;已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报名结束后,报考申请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将不能改报其他岗位。招聘单位不再另行通知初审结果,考生须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并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状态,如有疑问,可联系各招聘单位咨询,如遇系统问题,可拨打技术电话咨询。请考生尽量不要选择在最后一天报名,以避免因未通过资格审查而错失报考其他岗位的机会。
(二)现场确认
须考生本人亲自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确认时间:2026年7月7日9:00-15:00
现场确认地点:各招聘单位现场确认(详见附件中各招聘单位地址)
现场确认时须持材料(请按以下顺序排列):
1.《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表(毕业生)》(下载打印后签字)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
3.北京市生源毕业生须提供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4.教师资格方面,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2)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有效期内教师资格笔试及面试各科考试均合格的视为具有教师资格,仅笔试合格的不视为具有教师资格),提供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打印件两份。
(3)高校出具的师范生免试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视同具有教师资格,证明或证书须明确教师资格学段、学科,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5.考生根据自身情况提供以下材料:
(1)2026年毕业生须提供: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培养方式为“统招”或“非定向”。就业推荐表须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专业、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等。如有未明确标注相关事项的,需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指导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
(2)2025年毕业生须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2026年1月1日后开具)、复印件;统招证明或非定向证明原件、复印件(就业推荐表上注明“统招”或“非定向”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需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无须另外开具统招证明或非定向证明)。
(3)2024年离校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最高学历毕业证及学位证原件、复印件;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2026年1月1日后开具)、复印件;校级就业主管部门盖章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培养方式为“统招”或“非定向”。就业推荐表须明确标注毕业生的培养方式、专业、学历、学制和毕业时间等。如有未明确标注相关事项的,需同时提供毕业学校校级就业指导部门出具并盖章的相关证明原件、复印件。
(4)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户口簿(卡)首页、本人页原件、复印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原件、复印件;档案存放机构开具的存档证明原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2026年1月1日后开具)、复印件。
6.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注:上述1-6项所需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两份复印件,复印件材料不予退还。
(三)打印初试(笔试)准考证
通过现场确认审核的考生,请在2026年7月9日-7月10日每日的9:00-17:0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初试(笔试)准考证。
(四)初试(笔试)
初试由区教委统一命题、组织,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初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初试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内在海淀教育人才网(https://www.hdjwrc.cn/)公布。招聘单位在初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及初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达到或超过约定比例的按照约定比例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未达到约定比例的按照初试合格人数确定拟进入复试人员)。
(五)资格复审
区教委相关部门负责进行资格复审。对于考生所学专业未能在教育部专业目录中查询到,但又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需根据要求提供相关专业证明。资格复审通过人员进入复试。
(六)复试
复试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各招聘单位具体实施。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合格线为60分。
复试采取先试讲后半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试讲环节不指定具体范围,由进入复试人员根据申报岗位学段、学科课程标准自行准备微课内容,直接面向考官授课,试讲总成绩100分,60分为合格线,试讲在15分钟内完成。半结构化面试,总成绩100分,60分为合格线,时间控制在15分钟内完成。复试成绩由试讲成绩和半结构化面试成绩组成,其中,试讲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半结构化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试讲成绩、半结构化面试成绩均须在合格线以上。
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初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占70%。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
复试成绩及综合成绩将于考试结束十个工作日内在海淀教育人才网(https://www.hdjwrc.cn/)公布。
招聘单位在复试成绩合格人员(试讲成绩、半结构化面试成绩、复试成绩均合格)中,根据每个岗位招聘人数及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若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相同,采取加试试讲的方式取第一名。
(七)考察、体检和公示
招聘单位组织考察和体检工作。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个人人事档案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
招聘单位将考察和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海淀教育人才网(https://www.hdjwrc.cn/)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前如出现考生个人放弃或资格复审、考察、体检不通过等情况,按照规定在考试合格、符合条件的人选中按照综合成绩依次进行递补。公示一经开始,不再递补。
(八)资格终审
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资格条件进行终审。资格终审通过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未通过人员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考生须完整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以及证书、证件等相关材料。凡与报名条件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者,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从报名开始到招聘结束期间,考生应保证报名时所留电话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到考生本人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考生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考生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现场确认、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及聘用等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应取得相应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非北京生源毕业生不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相关政策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监督电话:884873928847268082666033-807;
技术咨询电话:16619954458;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附件:2026年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北京市海淀区教育委员会
2026年6月26日
附件:
1.2026年海淀区教委所属事业单位第二次(面向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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