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工作需要,屏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募2名就业见习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屏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就业见习人员2名。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
(二)招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热爱工作、积极主动,具有良好的品行、职业道德、服务意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3.熟悉电脑操作,能熟练运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报名人员必须未参加过就业见习,已经参加过就业见习的或者曾参加工作购买过社会养老保险的,不能参加见习。
6.报名人员应取得毕业证书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6年6月29日至7月6日(不含休息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二)报名地点: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2室(屏山县屏山镇忠孝街4号)。
(三)报名所需资料:本人户口本、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四川省就业创业电子证复印件1份,同底1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2张。
(四)招聘方式:结构化面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费用:本次报考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其他
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关于印发<宜宾市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宜人社规〔2025〕2号)文件规定执行。
未尽事宜请咨询屏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系电话:0831-5629367。
五、本公告由屏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负责解释
附件:1.宜宾市就业见习人员申请表
2.屏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
屏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26年6月26日
附件下载:
2.附件2屏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就业见习岗位计划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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