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村干部整体素质,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能力突出的村干部队伍,根据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村(社区)干部人员结构实际,特制定招聘公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诚民村1人;幸福社区1人;南庄村1人。
二、报考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好,有一定组织协调和开拓创新能力;
(二)有志于从事农村(社区)基层工作,不怕吃苦,甘于奉献,事业心和责任感强,能够熟练应用Word、Excel等办公自动化软件;
(三)兴桥镇户籍或在兴桥镇居住满1年以上;
(四)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91年6月至2008年6月期间出生),退役军人、文化宣传员可适当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6年6月以后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五)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
(六)中共党员、致富能手、本乡本土大学毕业生、复转军人、对农业农村情况熟悉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政治觉悟不高,“四个意识”不牢,“四个自信”不强,“两个维护”不够自觉的;
2、组织观念不强,不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法治意识淡薄的;
3、受过刑事处罚、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参加邪教和非法宗教活动的;
4、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及以上党纪处分、撤职及以上政务处分,或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
5、不担当不作为,缺乏斗争精神,近3年有考核不称职或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
6、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
7、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严重失信等行为尚未整改的;
8、本人及直系亲属有非法或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群众非法集体上访的;
9、廉洁自律有问题、道德品行不良、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
10、以暴力、威胁、贿赂、欺骗等手段破坏或妨碍选举的;
11、其他不适合在村(社区)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6月29日至7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6: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到兴桥镇人民政府大楼405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现场报名。
3、报名要求: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填写附件1《2026年度兴桥镇招聘村(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3)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兴桥镇居住满1年以上常住人口需提供所居住村(社区)出具的证明(附件2);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报名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兴桥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对照报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5、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设1:2开考比例,报名结束后,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聘计划数。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用。
四、考试方式及实施办法
(一)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主要包括政治理论、公共基础知识、农村工作基础知识、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相关内容,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形式为闭卷,笔试总分100分。
2、报名人员应携带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
1、面试人选确定: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含末位同分者),不足部分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情况,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3、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三)实施办法:
1、总成绩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报考者出现总成绩同分的,取面试成绩高者;如出现笔试、面试均同分的,由面试考务组现场加试。
2、参加应聘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及时通知本人,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察体检
1、考试结束后,根据最终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人员参加体检。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镇党委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因个人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录岗位空缺时,在该岗位的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者)。
3、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兴桥镇人民政府公示栏及“印象兴桥”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人员,将安排进村试用,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4、新聘用人员在上岗前必须自行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岗位要求首聘服务期限不少于2年,违约者取消当年绩效考核报酬。
六、工作纪律
参加招聘人员须如实填报个人信息,一经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并严肃追究纪律责任。镇党建工作办公室(纪检)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七、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515-89211044
监督电话:0515-82702505
兴桥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2026年6月26日
附件1:2026年兴桥镇招录村社区干部报名登记表.xlsx
附件2:常住居民证明.docx
拟稿:党建办(组织)
校对:刘颖
审核:黄佳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