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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6/30 16:00 ~ 2026/12/31 16:00

✏️

笔试时间

2026/07/04

📄 公告原文

为满足学校教育事业发展和用人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招聘非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是国家教育部批准独立设置、湖北省人民政府主办、湖北省教育厅直属的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是湖北省唯一一所专门培养幼教人才的师范类院校,连续多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校园)。学校现有两个校区(武汉新城校区、汤逊湖校区)和一个附属湖北省实验幼儿园,总占地面积近600亩,在校生10000余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因岗择人、人岗相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在读的非2026届毕业生。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司法机关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

4.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并正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惩戒的。

8.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考(聘)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10.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对象及计划数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和各类社会人才。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拟招聘工作人员42名,详见《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五、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参加笔试的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6月30日16:00;

免笔试岗位报名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16:00,免笔试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报名情况,由学校在相对集中时间、分批组织面试,岗位计划招满为止。

2.报名方式:本次自主招聘考试通过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才招聘平台(https://zp.hbyz.edu.cn/)进行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选择岗位、重复报名、申报信息填报不完整等均视为无效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时间节点与资格审查

1.相关时间节点:年龄从1月1日起算,如年龄要求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以此类推。应聘人员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含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其他证书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取得时间,可适当延长,最长不超过2026年12月31日。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当日。

2.资格审查所需材料:①身份证;②本科及以上所有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③根据应聘岗位要求,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所需要的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或工资发放流水等,其中社保缴纳证明和工资发放流水必须提供一项);报考岗位有中共党员身份要求的,需提供党员身份的有效证明材料(组织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等,证明时间应为2026年1月1日及以后);报考岗位有其他条件要求的,按要求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按顺序上传至人才招聘平台。学校根据应聘者提供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核名单,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再另行通知。

3.资格审查有关要求: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学校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一经发现考生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六、考核

要求博士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岗位,免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其他岗位考生需参加笔试、面试。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直接进行面试的,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进行。主要测查考生综合知识、阅读理解、逻辑思维、调查研究、文字表达等能力(不提供考试大纲和复习范围),笔试满分为100分。

2.时间:拟定于2026年7月4日进行,相关事宜以笔试公告为准。

3.地点: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武汉新城校区。

4.笔试开考比例: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规定的比例(1:3)开考。对于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由学校决定取消、核减或保留,并通过学校人事处网站公布调整情况。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公告将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发布。公告发布后,在距面试日5天内,因考生弃权等原因造成入围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不再递补。

2.考核方式

(1)专任教师岗位:面试拟为试讲或答辩,满分为100分。

(2)非专任教师岗:面试拟为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

具体以面试考核公告为准。

3.面试最低合格线

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70分(含70分)。达到最低合格线的考生,才能参加岗位总成绩排序;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一)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岗位计划(1:1)确定参加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人选。

(二)体检及心理测试由学校统一组织,在指定的三甲医院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费用由考生自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三甲医院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对妊娠期的女性考生,应按医嘱暂缓可能对胎儿健康有影响的体检项目,待妊娠期结束后补做有关体检项目,待体检结论合格后,再行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四)体检合格且心理测试反馈无异常的,由招聘单位对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纪律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中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若发现有影响聘用并查证属实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及心理测试异常等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经学校研究决定,可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人员与公示

(一)确定拟聘人员

学校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二)公示

拟聘名单在学校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相关待遇及说明

本科起点幼儿园教师按协议年薪总包9万元起(税前,含双边五险一金等),硕士学历起点初级职称教职工按协议年薪总包12万元起(税前,含双边五险一金等);硕士学历起点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其待遇参照学校事业编制管理人员待遇执行;符合学校人才引进条件的博士待遇参照学校《人才引进管理办法》执行,享有人才引进费、科研启动费、住房安置补贴等。

十、办理入职手续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校规定办理入职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合同。新聘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入职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按时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学校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规定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十一、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首页和人事处子网站为本次招聘公告、面试、复试、考察、拟聘公示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27-87893992

监督举报电话:027-87938768

附件: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6年自主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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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编辑|刘畅

审核|张小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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