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信丰县城市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
2026年遴选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城市管理工作力量,优化干部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城市管理工作质效,根据县委《第十五届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纪要》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拟面向全县公开遴选2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到信丰县城市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信丰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县学校、其他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不含公办幼儿园、医院和卫生院等)。
二、遴选名额
共计2名。
三、遴选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事业心、责任心强,服从组织安排;
2.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法律、法规或招录政策有服务年限规定的,应满最低服务年限;
3.年龄40周岁及以下;
4.学历具备大专及以上;
5.专业限定
大专:法律类(5804)
本科:法学类(0301)
研究生:法学类(0301)、法律类(035102)
6.近三年年度(2023-2025)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为不定等次的视为合格等次)。
7.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岗位日常工作。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身体存在影响正常工作开展的疾病;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5.尚在新录用试用期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有回避关系岗位的遴选人员,应当回避。
(三)岗位条件
1.年龄等计算时间截至2026年7月1日(报名第一天);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证书应于资格审查前取得。
2.岗位要求年龄计算方法为: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7月7日及以后出生。(注:7月1日为报名第一天)
四、遴选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时间:2026年7月1日—2026年7月7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2.地点:信丰县城市管理局205室(嘉定镇阳明南路329号,联系电话:0797-3321681)
3.有关要求:报名者携带《信丰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遴选报名申请表》(见附件)一份,需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同意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资格证书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查询证明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近期一寸免冠彩照三张;近三年年度考核材料复印件(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单位公章)。
4.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遴选全过程,凡发现考生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即取消其遴选资格。报名截止后,岗位遴选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若达不到1:4的,则相应减少岗位数。
(二)考试
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出现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入闱面试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笔试内容: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重点测查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行政执法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26年7月25日9:30-11:30
笔试地点:信丰二中(嘉定镇金莲塘路)
笔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2.面试。重点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岗位匹配度及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
面试时间:2026年8月2日10:00
面试地点:信丰二中(嘉定镇金莲塘路)
面试要求:携带身份证、准考证
(三)体检。根据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高低排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末位总成绩相同,取面试成绩高分者。体检按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遴选资格。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根据体检结果,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等方式进行,全面掌握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因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职位,则从未入围考察考核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组织体检。
(五)公示。根据遴选人员的考试成绩、健康体检、考察结果,经县城市管理局党组集体研究后确定拟遴选人选,并在有关媒体公示7天。
(六)试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使用的,按程序进行试用,试用期为3个月;对反映问题查有实据、影响使用的,取消考选资格,不予递补。
(七)调动。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考核合格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分别报县组织人事部门办理审批、调动手续。
五、纪律监督及其他
1.参加公开遴选的人员,除认真做好参加遴选准备工作外,要做好本职工作,确保日常工作与参加遴选两不误。公选期间,自觉遵守公选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或搞非组织活动。
2.参与组织遴选工作的人员,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回避制度,客观公正、严谨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严禁违规操作或泄密等违纪问题发生。
3.确保公开遴选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全程接受县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
4.对违反纪律的,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5.本次遴选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制度,本人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核贯穿遴选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遴选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六、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遴选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
0797--3321681县城市管理局
监督电话:
0797--3331902县纪委监委驻县城管局派驻组
附件:
信丰县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遴选报名申请表
信丰县城市管理局
2026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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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丰县城市管理局
编辑:马文杰
一审(校):刘斌
二审(校):谢应苏
三审(校):王鹏
总监制:刘巧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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