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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中医院2026年“市招县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7/06 08:30 ~ 2026/07/10 17:30

📄 公告原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4〕56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5〕49号)、《关于印发<山西省人口小县医疗卫生机构“市招县用”特设岗位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晋卫人发〔2025〕4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我院决定开展2026年“市招县用”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定义及职责

人口小县医疗卫生机构“市招县用”特设岗位,是专门设置在市级三级医院,将公开招聘的优秀医生派驻到人口小县医院工作的岗位。

通过“市招县用”特设岗位计划,经公开招聘的市级三级医院医生,简称为“‘市招县用’特岗医生”。

“市招县用”特岗医生在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后,须派驻人口小县医院工作不少于3年,3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可返回市级医院工作。3年服务期内,应履行以下职责:

1.开展医疗服务与临床指导。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工作,如出门诊、管病人、做手术,为当地群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协助人口小县医院诊治疑难危重患者,参与会诊、病例讨论,分享诊疗经验,提升当地医疗技术水平。

2.开展人才培养与技术帮扶。通过教学查房、手术示范、业务培训等方式,指导当地医护人员提升专业技能;引进市级优质医疗服务技术、项目,协助县级医院及相关科室完善工作制度、流程预案、诊疗指南等,提高科室管理水平;采取“师带徒”模式,培养当地医疗人才,留下一支“带不走的医疗队”。

3.参加公共卫生服务与健康宣传。开展基层巡诊义诊、健康咨询、科普讲座等便民服务,宣传科学健康生活方式,增强群众保健意识;支持人口小县医院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参与疫情防控、疾病预防等工作。

4.参与医院管理与协调。遵守人口小县医院的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医院管理,积极参与医院的日常管理运营工作;加强与市级派出医院的密切沟通联系,及时反馈工作情况和存在问题,协调市县医院之间的资源对接,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打造市县双向转诊的平台渠道,提升区域医疗协同服务能力。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三、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6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我国的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三)有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在县级医疗卫生机构为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做贡献;

(四)具有胜任“市招县用”特岗医生岗位工作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报考者为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7月底前取得。2026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人员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资格审查前取得)。

(六)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43周岁以下(1982年6月至2008年6月期间出生),具有卫生系列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龄为48周岁以下(1977年6月至2008年6月期间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本科、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专科、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能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在原单位出现重大医疗事故或被吊销执业执照的人员,不能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五、招聘岗位及数量

晋中市中医院2026年“市招县用”公开招聘专业技术工作人员5名。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以《2026年晋中市中医院“市招县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的要求为准。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地点:晋中市中医院人事科(旧门诊楼二楼205室),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正太北路70号。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6年7月6日至7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的高校毕业证书、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在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研究方向。

报名所需材料均需原件,同时准备复印件一式两份,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①2寸免冠照片2张;

②报名表、个人简历、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③本科及以上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④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学信网打印);

⑤医师资格证、执业医师资格证、卫生系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不含基层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

⑥机关事业单位在岗在编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⑦留学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可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学历认证,须同步提交留学期间成绩单(需注明课程学分与科研占比);

⑧其他材料。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晋中市中医院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二)考核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重点对应聘人员的工作业绩、科研成果、学术水平、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以及是否符合岗位需求等多个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方式和时间由招聘单位确定。招聘单位对应聘人员作出综合评价,根据综合评价结果确定体检、考察人员。

(三)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晋中市中医院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晋中市中医院公众号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招聘单位提交复检申请,招聘单位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招聘单位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考察工作可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由此形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体检或者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体检或者考察各仅递补一次。

(四)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晋中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晋中市中医院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拟聘人员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招聘数量,招聘专业,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学位)、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等信息。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事业单位法人代表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七、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落实回避制度;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报名、考核、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公开招聘工作由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市卫生健康委、市人社局监督。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八、咨询、监督电话

政策咨询:0354-3031542

监督电话:0354-3022808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为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晋中市中医院2026年“市招县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晋中市中医院2026年“市招县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1:晋中市中医院2026年“市招县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晋中市中医院2026年“市招县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晋中市中医院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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