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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县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7/08 08:30 ~ 2026/07/14 18:00

📄 公告原文

根据《甘肃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定西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漳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辅警50名,其中男性45名,女性5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定西市漳县户籍(公告发布之日前迁入);

4.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的中国公民(以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5.具有大专及以上学信网可查的学历(需在网上报名前取得),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民警的配偶和子女、退役军人,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6.已与有关单位签订用工合同的在职人员,需提供用工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自愿从事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工作,具备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8.要求身体健康、体型端正,无纹身、无口吃、无听力障碍、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色盲色弱、双眼矫正视力不得低于4.8;无传染性疾病、重大疾病及精神病史,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68厘米,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58厘米。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4.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曾被开除党、团、军籍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公务员辞退不满5年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近三年曾受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5.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

6.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资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三)优先招聘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在考试成绩排名相同的情况下优先招聘:

1.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

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4.公安类、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程序进行,具体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通过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漳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台面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7月1日-7月7日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网址为:https://www.sydwzk.cn/gszxgajgkzp2026,每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8日8:30—2026年7月14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报名前,应聘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按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登录后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按要求逐项填写本人信息并上传与本人报名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扫描件,签署《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提交后等待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申请进行网上审查。应聘人员可于提交申请次日登录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

资格初审截止时间:2026年7月15日18:00。

3.缴纳费用。参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考试费收费主体的通知》(甘发改收费〔2019〕422号)收费标准,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即可登录报名系统,缴纳考试报名费150元。未按时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16日18:00。

4.打印准考证。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打印中遇到的问题,请拨打报名技术咨询电话联系解决,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笔试

1.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基础知识,时间120分钟,满分100分。

2.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时间地点为准。

3.考试要求。参加笔试人员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参加笔试,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系统查询笔试成绩。

(四)资格复审

1.按招聘计划1:5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参加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材料;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其他满足放宽条件的证明材料。资格复审时将对报考人员的净身高(脱鞋测量)进行筛查,对不符合报名条件、不能按时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复审资格。因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空缺,按各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能测评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体能测评人员,需携带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派出所带有影像的户籍证明),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

体能测评工作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发〔2024〕60号)、《关于执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有关情况的函》(甘公政治〔2024〕129号)、《关于明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次数的函》(国公局函〔2012〕1号)、《关于同意调整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有关项目测评次数的复函》实施,具体要求如下:

1.体能测评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和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

2.测评中,纵跳摸高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不超过2次,考生有1次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考生在测评前可试跑一次;1000米(800米)跑只测评1次。

3.体能测评上述3个项目,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4.体能测评不组织复测、补测。

5.对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聘人员,须在现场向工作人员提出,离场后再提出的,不予受理。

6.体能测评合格人员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

(六)面试

1.体能测评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具体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评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应急反应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同时考察其语言表达是否准确、流畅,仪表是否端庄大方等。

3.报考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面试,缺一不得参加面试。

(七)总成绩与初选人员确定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确定后,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依次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初选人员,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八)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须提供本人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明,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检。

1.体检标准。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所有体检项目不进行复检。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2.人员递补。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或成绩为零、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3.纪律要求。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如发现他人替检、隐瞒影响聘用疾病病史或弄虚作假导致体检结果失真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

(九)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公安机关根据辅警管理相关规定,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办法》,结合拟聘用岗位条件,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形成书面考察结论。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考察不合格者,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漳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台面向社会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查证属实,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证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一)聘用与培训

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警务辅助人员劳动合同》,并参加岗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本次聘用辅警最低服务期限为1年,未达到最低服务期限主动离职的,由个人承担培训费和服装费。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教材,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二)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考试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提供虚假材料、故意隐瞒实情及在考试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聘用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通过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漳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如因应聘人员自身原因导致缺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931-8721958

政策咨询电话:0932-5975030(漳县公安局政工室)

监督电话:0932-4865771(漳县纪委监委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组)

咨询时间:9:00-12:00,14:30-18:00(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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