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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泸溪县选调高中教师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7/08 ~ 2026/07/10

📄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优化我县高中教师队伍结构,补齐高中学科师资短板,推进我县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泸溪县籍(或配偶在泸溪县工作)在异地任教教师选调20名高中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26年泸溪县选调高中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泸溪县籍(或配偶在泸溪县工作)的外县(市)公办中学在职在编教师。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

2.具备选调岗位所需的学历及专业或技能条件;

3.身体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年龄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5.近3年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6.参加选调人员须经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调:

1.在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2.违规进入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取得相应身份尚未做出处理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未达合格以上等次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或因隐瞒身份等考试失信的人员;

6.在师德师风和校园安全管理方面有不良反应的;

7.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方式

本次选调分两个批次进行。

(一)第一批次

在外县公办普通高中任教,原任教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同意调出,且符合岗位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超过选调岗位计划数的直接调动;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大于选调计划数的采取面试方式择优选调。

(二)第二批次

第一批次选调完成后,如果选调岗位计划数尚有空缺,则面向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在外县公办中职学校或公办初中学校任教的教师采取面试方式择优选调(面试成绩不得低于80分)。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8日至7月10日上班时间(两个批次的报名同步进行)。

3.报名地点:泸溪县教育和体育局405办公室。

4.报名要求: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报考岗位;报名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和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2张,填写好《2026年泸溪县选调高中教师报名表》(附件2)1份,同时提交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工作经历证明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面试

面试采取片段教学方式进行,具体方式、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公告。

(三)考察

第一批次直接调动的直接列为考察对象,第一批次面试的及第二批次的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等额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由县教体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联合组织实施,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查阅人事档案、实地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多种方式进行,重点了解考察对象资格条件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并审查“三龄两历一身份”、编制性质等情况,如实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若考察出现不合格人选或自愿放弃造成选调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调动

拟调人员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的,会同县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调查。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要求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六、岗位安排

本次选调教师按照人岗相适、统筹调配原则安排工作岗位:

1. 原任教单位为所在县市重点高中(第一中学)的,安排至我县第一中学任教;

2. 其他调入教师根据学科需求、专业特长统筹分配至我县第二中学、第五中学任教。

七、 本公告由泸溪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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