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解决我县教师富余问题,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决定,从全县义务教育学段非师范类专业在编在岗教师中,公开选调29名教师到县直事业单位工作。
一、选调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对象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对象范围
全县义务教育学段高等教育初始学历为非师范类专业的在编在岗教师。(初始学历为非师范类专业,其他学历为师范类专业,只能以初始学历报名;初始学历、其他学历均为非师范类专业的可以初始或非初始学历报名)
(二)报考者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在原工作单位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2.年龄45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4.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体岗位和资格条件见附件1。
(三)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4.试用期内、未满最低服务年限人员。
三、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选调公告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公开发布,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
选调工作各环节信息在茶陵县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8日至7月1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茶陵县教育局档案室。
4.报名需提供的资料及相关要求: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张;并如实填写《茶陵县面向教师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签订承诺书(附件3);本次选调专业以《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为准,选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选调岗位的资格条件(本次选调的岗位为管理岗位,调动后将聘用至管理岗位,执行管理岗位相关待遇),慎重、理性报考。提供的证书、资料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在任何环节均可取消其选调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笔试占60%,面试占4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1.笔试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选调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本次选调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分值100分,《综合应用能力》分值100分,考试时长180分钟。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2。
笔试时间:2026年7月14日8:3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名审核通过当场发放准考证)。
2.面试
笔试结束后,进行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当天报考人员放弃的,不进行递补。本次选调设置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75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四)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排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确定排名顺序),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费。
体检环节有放弃或不合格的,根据笔试成绩依次替补。体检合格后考生不得放弃。
(五)调动
对拟调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调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县人社部门审定。经公示无异议的对象,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纪律监督
整个选调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选调政策由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茶陵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2.咨询电话:0731-25216553;监督电话:0731-25245698
附件:
1.2026年茶陵县面向教师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及岗位条件表
2.茶陵县面向富余教师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3.承诺书
4.湖南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茶陵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茶陵县教育局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