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由歙县总工会与歙县人民法院共建的驻县经开区人民法庭“三尺惠工”调解工作室拟全县招聘专职调解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用工性质与工作地点
1.用工性质:劳务派遣(由确定人选与第三方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一个月,期限一年;到期后考核合格经双方商定可续签一年)
2.工作地点:县经开区管委会经开区人民法庭
3.工作时间:参照歙县机关工作时间(根据工作需要会安排工作日或者休息日加班)
二、基本要求
1.原则上为已享受养老待遇人员,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经常居住地为歙县;
3.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具有一定群众工作能力,能承受一定工作强度;
4.会使用基础办公软件;
5.有一定基层工作经验;
6.无治安违法及犯罪记录,非失信人员,未受到辞退、开除公职及开除党籍处分;
7.无不宜担任调解员的其他情形。
三、优先录用情形
1.曾任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司法员、仲裁员等法律职业的退休人员;
2.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从事劳动权益保护、民事纠纷化解等工作的退休人员;
3.曾从事企业单位管理工作,或从事人力资源、工会、法务等岗位5年以上的并已退休人员;
四、岗位职责
1.接受县总工会、县法院委派,进行劳动争议或其他纠纷的调解工作;
2.规范制作调解笔录,调解协议书等,送达文书;
3.根据工作要求将有关案件信息录入系统平台;
4.县总工会、县法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劳务报酬待遇
1.报酬待遇参照我县其他有关单位专职调解员确定,由基础性报酬与案补组成;
2.工作日提供中餐。
六、招聘流程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6日-2026年7月10日;
2.现场报名地点:县人民法院经开区人民法庭(地址:歙县经济开发区新安江大道008号,咨询电话6521675)或歙县总工会办公室(地址:歙县中和街96-11号,咨询电话6532517);
3.报名时携带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居住证明材料(户口本、房产证、租房合同等均可)
(3)任职经历证明;
(4)已享受养老待遇证明。
4.经资格审查后,由县总工会、县法院通知意向人员(非全员通知)面试,面试通过的签订相关劳务合同。
初审:吴文莹
二审:周振宇
终审:汪育菁
来源:歙县人民法院
投稿邮箱:zfw2006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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