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成都市武侯区第十九幼儿园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编外教师。本次招聘为编制外招聘,招聘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关于我们
成都市武侯区第十九幼儿园由原成都市百草园小学旧址改建而成,位于武侯区千龙路121号。2020年9月正式开园,占地面积8973平方米,在2021年12月被评为成都市二级园。
作为成都市第二十一幼儿园百草园园区,园所传承总园“为每个孩子打开一扇窗,世界因你而精彩”的办园理念,倡导“和合美兴”的园所文化,秉持构建以儿童发展为中心的运动特色“跃享”课程体系。课程通过“基础体能+专项运动+游戏索”三维模块,夯实动作发展基础,为全面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培养“健体健心、自理自信、动手动脑、乐说乐究、尚美创美”的新时代儿童。
招聘岗位及名额
专业技术岗2人(详见附件)。
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公告中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详见《成都市武侯区第十九幼儿园公开招聘2名编外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报考人员须在报名、资格初审、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名、资格初审、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及相关材料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心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有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以及因违规违纪被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或聘任合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4.受到处分或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有违反师德的相关情况记录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9.法律法规、相关政策规定不得招聘为公办中小学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6年7月7日9:00至2026年7月13日17:00。逾期报名不予受理。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符合本公告和《岗位表》(附件1)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报名(以指定电子邮箱的收件显示时间为准),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并填写《成都市武侯区第十九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报考岗位所需个人相关证明材料,按以下顺序制作成1套彩色PDF电子版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501911992@qq.com,邮件以“姓名-学历-应聘岗位”命名(例如:张三-本科-应聘幼儿教师)。
报名须提交的电子版资料:
1.《报名表》(“本人声明”栏须经考生本人签名后扫描上传);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两面);
3.学历证书,获得学位的一并提供学位证书;
4.学历、学位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职称证(如有则需提供);
6.自身能力、业绩、成果的证书等其他自荐材料。
(三)报名程序
1.填报岗位。
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的出生日期、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工作经历等信息均应与公告中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并与原件校验时现场提交的原件及相关纸质印证材料信息吻合。
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2.资格初审。
对报名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初审情况以电子邮件告知。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知现场到校参加原件校验环节。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能进入原件校验环节,原件校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报名时的电子邮箱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和日常管理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信息缺失、错误或材料不完整、未按要求提交,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均可能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或被视为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如无法进入后续环节、取消应聘资格等)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通过网上资格初审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3:1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的同一平台予以发布。
考试事项
(一)原件校验
现场原件校验在面试前进行,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1.原件校验方式。考生须本人参加原件校验。原件校验时考生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交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2.原件校验应提供的资料:
(1)《报名表》(一式三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
(3)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位查验材料各1份(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1份);
(4)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5)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
(6)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称证,如有则需提供);
(7)已有教育教学经历的人员可提供:任教情况、师德表现、专业能力等方面内容;
以上材料(1)—(7)均验原件交复印件,并按上述顺序装订一套。
(二)面试
面试项目包括:无学生试讲和现场答辩。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经原件校验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如因面试入围原件校验、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开考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100分)=无学生试讲(60分)+现场答辩(40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通过发布招聘公告的同一平台公布面试成绩,并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体检
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总成绩相同,则按无学生试讲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如无学生试讲成绩也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加试的时间、地点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短信方式告知。
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及体检时间和相关要求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短信方式告知。体检统一在县级及以上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的综合性医院进行健康检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有关规定执行。除国家卫生健康部门核准并予以公布的特殊职业外,不得要求进行乙肝项目检测。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招聘单位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一次。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考察
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实施考察,主要考察工作表现情况、职业道德、有无刑事犯罪记录等。
考察中因取消报考资格、考察不合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或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人员,递补一次。
公示结果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发布公告同一平台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人员的拟聘资格。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人员,递补一次。
聘用及入职
1.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若拟聘人员无法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或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2.拟聘人员原系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单位人员须放弃原身份并完成下编工作,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招聘单位报到。
3.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相关程序备案后,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
4.新聘用人员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其他
(一)本次招聘人员为非在编人员,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月薪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二)本次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均在发布招聘公告的同一平台发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原件校验、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四)请应聘人员务必填写正确的联系方式并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畅通,并随时关注相关通知信息。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实施单位。未通过相应环节者,不再另行通知。如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在应聘过程中存在瞒报、谎报、虚报信息影响招聘结果公正性的,在应聘过程中作弊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六)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凡投递简历人员即视为已知晓并认同本公告全部内容。
(七)本公告内容由成都市武侯区第十九幼儿园提供并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85256709
监督电话(或邮箱):501911992@qq.com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附件:1.成都市武侯区第十九幼儿园公开招聘2名编外教师岗位表
2.成都市武侯区第十九幼儿园公开招聘编外教师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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