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永善县信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事项通告如下:
一、岗位设置
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2名,从事办公室相关工作。
二、招聘对象
根据《永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通知》(永人社通〔2024〕2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此次招聘人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且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并认定为永善县“就业困难人员”(有效状态)的下列人员:
(一)零就业家庭中的登记失业人员;
(二)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三)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登记失业人员;
(四)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
(五)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六)离校1年内持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七)被征地农民。
三、报名条件
(一)具有永善县户籍,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进行文字处理,具有一定的保密意识和沟通协调能力。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能吃苦耐劳,勤奋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服从管理、听从安排,能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
(三)除因考取工作外(含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无特殊原因,服务年限至少1年以上。
(四)受到党纪处分,刑事处罚和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条件的,不得参加应聘。
四、工资待遇
被聘人员一经录用,工资3000元/月(含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购买社会保险。
五、人员管理
(一)聘用人员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与本单位签订协议。协议一年一签,最短为一年,累计聘用期限不超过3年。聘用期间,按公益性岗位有关规定给予补贴,日常管理按照永善县信访局有关规定执行。
(二)工作期间,所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解除聘用协议,停止发放各项补贴。
1.通过其它途径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2.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3.无正当理由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4.非本人完成工作,另找他人顶替的;
5.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个人身份信息的;
6.在岗期间有严重违法行为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7.注册登记的市场主体、社会组织(含律师事务所)法定代表人、股东(合伙人)或负责人、监事、董事、经理、理事的;
8.其他法定情形不适宜继续工作的。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10日至7月24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6:00)。
2.报名地点:永善县信访局办公室,联系人:范婷,联系电话:17868965076。
3.所需材料:(1)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永善县信访局公益性岗位报名表》(见附件,请自行打印,如实填写相关内容);(3)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聘用
报名结束后,将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采取面试的方式,择优录用。面试时间另行通知。拟录用人员上岗前需提交县级(含县级)以上医院的健康证明。
附件:永善县信访局公益性岗位报名表(扫码查看附件信息)

永善县信访局
2026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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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永善县信访局
编辑:崔乐英
编审:余平艳张志坚
投稿邮箱:ysxrsjbgs2023@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