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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县公益性岗位弃岗空缺补充招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7/13 ~ 2026/07/16

📄 公告原文

前期我县统一开展公益性岗位8名人员公开招录工作,合同签订阶段有4名人员自主放弃上岗,造成岗位空缺。为补齐基层工作力量,保障公益性岗位正常运转,现对学历等岗位条件进行调整,面向符合条件就业困难人员开展补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招募岗位详见附件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公益性岗位招聘具有河南县户籍,在规定劳动年龄内(16周岁以上,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持青海省内《就业创业证》,被认定为就业援助对象的下列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失业登记的低保家庭成员;

3.失业登记的残疾人;

4.大龄失业人员(距退休不足5年的失业登记人员);

5.在人社部门办理失业登记1年以上人员;

6.脱贫人口(全国防止返贫监测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信息系统登记脱贫人员)。

对公益性岗位补贴期满后仍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且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的(重点是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中的就业困难人员、重度残疾人等),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

三、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公示等程序进行(用人单位参与)。河南县就业服务局按要求开展资格审查后,由用人单位组织面试,面试结束后用人单位将初步确定拟聘用人员以书面形式函告县就业服务局,并在河南县就业服务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签订合同。

四、报名时间

2026年7月13日—7月16日

五、报名地址及联系电话

报名地址:政府服务大厅三楼3号门

河南县就业服务局公益性岗位审批室

联系电话:0973—7707039(县就业服务局办公室)

六、岗位工资及待遇

省级公益性岗位补贴为70%每月1456元,县级按比例承担30%每月624元,工资待遇总额不低于青海省最低工资标准2080元。用人单位按规定申请社会保险补贴,补贴额度为用人单位按在岗时间,用人单位依法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按其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之和(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给予补贴。按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实际在岗时间提供,对于达到规定退休年龄后需补缴的各种社会保险费不予补贴。

七、岗位管理要求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从业初次安置时间不超过3年。劳动合同的签订方式为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服务到期离岗后,仍然就业困难且符合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的,合同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应在一个月内续签。可重新按程序进行招聘安置,重新招聘安置后工作期限不超过3年,从业人员工作期满后,应终止劳动合同。公益性岗位人员不得从事重要岗位、在岗期间不得从事其他工作。

八、报名所需资料

1、申请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首页及本人原件、复印件。

2、申请人学历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就业创业证》。

4、申请人退役证、低保证、青海省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管理手册等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5、申请人、个人就业申请。

附件:《河南县2026年部分单位“公益性岗位”招募计划公示表》

河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10日

附件:2026年6月补录公岗招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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