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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河区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社会用工人员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7/15 08:30 ~ 2026/07/17 18:00

📄 公告原文

2026年临河区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社会用工人员公告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相关政策规定,现将2026年临河区人民武装部公开招聘社会用工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用工人员2名。

二、应聘人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在23周岁至35周岁之间(含23、35周岁),年龄从报名开始日计算;

3.具备岗位要求的思想政治条件和身体心理素质;

4.具有与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水平;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岗位条件

1.新闻宣传岗(1名,主要负责新闻宣传报道工作):

(1)熟练运用办公软件(WORD、PPT、EXCEL、视频剪辑APP等),熟练使用摄像器材;

(2)具备较强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独立撰写新闻稿件、工作总结、宣传材料,经培训后,能够独立开展军事教学和训练组织工作;

(3)具备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善于沟通引导,能够严格按照训练要求开展教学,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纪律意识;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播电视学、传播学、新闻与传播学、网络与新媒体、广告学、编辑出版学和军事相关专业;

(5)服役满2年的退役军人,在市级以上各类媒体发表过文案、信息或视频等,军人(烈士)家属优先。

2.教学辅助岗(1名,主要负责民兵训练、学生军训等工作):

(1)能熟练使用办公软件,具备文字材料写作能力;

(2)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基础体能素质达到合格标准以上,具备扎实的军事技能,经培训后,能够独立制定训练计划、开展军事教学和训练组织工作;

(3)服役满2年的退役军人,获得县团级以上单位优秀军事训练教练员,军人(烈士)家属优先。

(三)职业纪律条件

1.具备严格的保密意识,严格管控涉密素材、文件资料,杜绝泄密风险;

2.恪守岗位职责,工作严谨细致,责任心强,吃苦耐劳,服从日常工作调度及部队管理模式;

3.无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无行业从业不良记录,职业素养良好。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3.因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

5.现役军人;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三、用工形式

1.合同制,与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首期合同期限为3年,合同期限到期后可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续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时长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劳动合同。

四、待遇保障

1.参照当地人力资源市场指导价,确定薪酬水平,月应发薪酬约6200元,扣除“五险一金”(包含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后,月实发薪酬约3800元。

2.按照国家、军队及驻地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社会保险,缴纳保险费,缴存住房公积金;

3.休假参照国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执行,并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地址: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庆丰西街109号(花都花卉市场对面),临河区人民武装部313室。联系人:郭干事,联系电话:0478-8652223、18604780911。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5日-17日,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资格审查同步进行。

2.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3.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携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白底彩照,现场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信息。

4.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高中(高职、中专)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不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查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高中、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对应专业)。

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5.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提交《报名登记表》(提示:应聘人员信息在资格审核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6.应聘人员须对个人填报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7.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考生现场报名时进行,由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负责,人民武装部纪委负责监督。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身份为退役军人及军人(烈士)家属需携带户口本、结婚证、服现役或退役(烈士)相关证件。

2.招聘条件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临河区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

(三)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报名成功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之比)为3:1。

2.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笔试满分100分。

4.笔试地点设在临河区,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凭本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参加考试。

5.笔试阅卷工作结束后,笔试成绩在“巴彦淖尔人才网”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四)面试

1.面试地点设在临河区,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内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巴彦淖尔人才网”微信公众号。进入面试人员持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

2.面试时,考生须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100分。对于实际参加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人数的,该岗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参加面试考生的平均成绩,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新闻宣传岗:服役满2年的退役军人、军人(烈士)家属,考试总成绩加1分;在市级各类媒体发表过文案、信息或视频作品,考试总成绩加1分;在省级以上各类媒体发表过文案、信息或视频作品,考试总成绩加2分。

教学辅助岗:服役满2年的退役军人、军人(烈士)家属,考试总成绩加1分;获得县及以上单位优秀军事训练教练员,考试总成绩加2分。

不同加分项分数可累加。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优先条件加分。考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在“巴彦淖尔人才”微信公众号公布。

(六)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并列的,由面试组织方进行加试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1.体检

体检在临河区人民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等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2.考察

考察工作由临河区人民武装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七)公示与聘用

1.公示

临河区人民武装部将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巴彦淖尔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7天(5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劳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时长3个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本次招聘要求的其他条件未能如期取得的。

(八)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

2.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提醒广大考生要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巴彦淖尔人才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4.在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招聘单位及时通知递补等相关事宜。因报名时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导致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5.为有效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避免人才流动产生招聘成本浪费,如被聘用人员在入职后短期内离职,人民武装部将以本次招聘成绩为依据,进行顺位补录。

六、咨询方式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0478-8652223,请于工作时间拨打。

七、监督工作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督部门及社会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478-8652125。

本公告由临河区人民武装部负责解释。

临河区人民武装部

2026年7月10日

来源:巴彦淖尔人才网

编辑:许玉娇校对:王畅

初审:石政勇

审核:田昌

监审:王剑

终审:韦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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