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深圳大学2026年7月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公告
深圳大学1983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肩负着为特区培养人才和为国家高等教育改革探路的光荣使命。建校40年,深圳大学秉承“自立、自律、自强”的校训,紧随特区,锐意改革,快速发展,在较短的时间内形成了从学士、硕士到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以及多层次的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体系,形成了“特区大学、窗口大学、实验大学”的办学特色,培养了近30万各类创新创业人才,为特区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学校实施高水平大学建设发展战略,成为内地进步最快的大学之一,综合实力得到全面快速提升,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人事管理体制等领域的改革走在全国前列。目前,学校已经成为一所特色鲜明、实力雄厚、在国内外具有良好声誉和重要影响力的高水平综合性大学。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结合工作需要,深圳大学面向社会公开选聘1名高层次人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深圳大学2026年7月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1名,具体岗位见附件1选聘岗位表。应聘人员可通
过深圳大学官网(https://www.szu.edu.cn/)、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hrss.
sz.gov.cn/)查阅具体的选聘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
二、选聘对象
选聘对象为具有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具有相应博士学位,且已受聘教授岗位的人员。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公开选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对象具体要求
(一)报考专业
1.应聘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深圳大学2026年7月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附件1)要求一致。招聘岗位中专业条件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以下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本人所学专业名称,与《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专业名称进行对照,如专业名称一致的,则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按照该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岗位表中的“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的,如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该“学科门类”所含“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专业”(代码为6位数)的,均符合报考条件。
若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旧专业名称的,按其对应的专业名称及代码进行报考。如旧专业后注明“部分”的,须征询招聘单位同意后报考。
若所学专业已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有专业代码),同时也为旧专业名称的,例如,“水利工程硕士(专业硕士)(A084402)”,同时也为“水文学及水资源(A081501)”至“港口、海岸及近海工程(A081505)”等5个专业的旧专业,可以按照“水利工程硕士(专业硕士)(A084402)”专业报考,也可以按照旧专业以相近专业报考。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若招聘岗位专业条件为“专业”(代码为6位数),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该“专业”的上一级“学科”(代码为4位数)或“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二)关于年龄、资历条件的计算
选聘公告及其附件的所指日期、数字或等级均包含本数,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报名首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上午9时至2026年7月23日下午5时。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将岗位要求全部资料的原件扫描为PDF格式的文件(按资料名称逐项命名,如“姓名+身份证”),文件压缩打包后发送至邮箱szuhr@szu.edu.cn(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
2.报名资料
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大学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或户籍本;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或聘用(劳动)合同;个人专业技术能力介绍资料、论文、科研成果、荣誉(奖状)证书、立项书等能证明应聘人员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材料。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初审安排
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根据选聘对象条件和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交电子资料进行逐一核查,并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告知初审结果。资格初审通过的进入面试环节。
2.资格复审安排
学校在面试前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等由学校在告知资格初审结果时一并告知入围面试人员。资格复审应如期提交以下相关资料:《深圳大学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附件2);身份证或户籍本;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或聘用(劳动)合同;个人专业技术能力介绍资料、论文、科研成果、荣誉(奖状)证书、立项书等能证明应聘人员符合岗位规定条件的材料。
资格复审通过的,学校将通过短信、电话或邮件方式告知。资格复审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并告知相关事由。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取消应聘人员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地点、方式、内容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安排在深圳大学校内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在深圳大学官网另行公布。面试将全面考核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
2.面试合格线的确定及面试成绩告知方式
面试成绩当场发放。面试分值采用百分制,设置60分合格线。对面试通过的应聘人员,成绩从高至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将通过短信或邮件告知本人。
(四)体检
进入体检的人选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相片1张,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时间、体检结果等另行电话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确认为考察人选。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资格。
(六)公示
拟聘人员名单在深圳大学官网、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拟聘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享受政策规定的相关薪酬待遇。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或有正当理由经学校批准同意延期,但未在延期时间内报到的,均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报考者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及时接听,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无法取得联系而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对在招聘过程中违反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四)未尽事宜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执行。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应聘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单位进行咨询:
咨询电话:0755-26536111(咨询时间:报名期间的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投诉电话:0755-26534035(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七)本公告由深圳大学负责解释。
附件:1.深圳大学2026年7月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
2.深圳大学公开选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3.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深圳大学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