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成都市新都区龙桥中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教师共2名。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成都市新都区龙桥中学中学校(以下简称龙桥中学)位于新都区新繁街道新龙桥社区,紧邻家具园区、亚洲黑熊救护中心,地理位置优越。
我校是新都区一所单设初中,是成都市首批农村标准化建设学校。学校的办学理念是“塑人格、重孝道、健体魄、勤学问”,办学目标是“把龙桥中学办成一所教风淳厚、学风浓郁、环境优美、师生可持续发展的优质的初级中学校”。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6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截止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热爱人民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为人师表、关心爱护学生。
(3)聘用教师应具有岗位表要求的学历及条件(请见附件1);
(4)中小学聘用教师应取得应聘学段或以上教师资格;幼儿园聘用教师应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
(5)中学语文教师岗位和小学、幼儿园聘用教师应具有普通话二级甲等以上水平。
(6)身心健康,符合应聘岗位工作要求。
(7)具备招聘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不得报考情形:
(1)因违反师德师风遭受处分,且处分尚在影响期内未解除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3)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4)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5)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6)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7)列入“侵害未成年人利益犯罪人员公示平台”的人员;
(8)有《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36条禁止聘用情形的;
(9)有严重违反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的行为;
(10)未毕业仍然在读不能按时到岗履责的大中专院校学生;
(11)有违反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三、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2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附件1
2026年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
下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公开招聘聘用教师岗位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15日09∶00至7月21日17∶00。
3.报名所需资料:招聘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等相关扫描件;面试时提供原件,报名表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所需资料确认无误后打包提交至成都市新都区龙桥中学校指定邮箱提交报名资料至158754344@qq.com,邮件命名为“姓名+学科+联系电话”。
(二)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由成都市新都区龙桥中学校负责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6年7月15日09∶00至7月21日18∶00。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流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报名人员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资格初审、综合测评资格审查、考察环节复核最终确定;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的,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且责任自负。
(三)岗位调整
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达3:1方可开考,达不到的可发布补充公告延长报名时间,或调减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岗位。
(四)填写报名表、领取准考证
报名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应于2026年7月22日上午9:00-10:00携带填写好的《2026年成都市新都区龙桥中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教师报名表》二份和1寸标准照一张到成都市新都区龙桥中学校(新都区新繁街道龙桥北街7号)领取本人准考证,供笔试和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考试当天,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考试。逾期未领取准考证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五)提醒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及初中学科专业知识,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开考比例
此次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0分,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开考比例为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7月23日上午8:30,笔试地点为成都市新都区龙桥中学校。
4.公布笔试成绩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原件校验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
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和进入面试原件校验人员名单将于将于2026年7月23日前在成都市新都区龙桥中学校公告栏公布。
原件校验由成都市新都区龙桥中学校负责进行。笔试有违规违纪情况或有缺考、零分科目的人员,不得进入原件校验。
原件校验时间为2026年7月23日,地点为成都市新都区龙桥中学校。
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面试原件校验。相关手续见附件3《报考须知》。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以及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面试原件校验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在面试当天之前,因原件校验不合格或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递补人员,递补1次。通过面试原件校验的面试人员,由成都市新都区龙桥中学校现场发给《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2.面试方式:无学生试讲和答辩,无生试讲为70分,答辩为30分,总分为100分。每个考生现场抽取面试题目,现场备课时间30分钟,面试时间不超过20分钟。
3.开考比例:同一招聘岗位实际面试考生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本次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此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4.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四)公布考试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成都市新都区龙桥中学校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新都区招聘网公告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并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六、体检、考察、确定聘用单位及公示
(一)体检
各招聘岗位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1:1确定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学历层次、面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面试方式为答辩,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成都市新都区龙桥中学校组织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成都市新都区柏水学校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2次。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成都市新都区龙桥中学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人员。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2次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公示
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在确定聘用岗位后,由新都招聘网公众号对拟聘人员公示5个工作日。
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1次进入体检和考察。
七、办理聘用手续及报到
(一)通过考察人员方可进行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劳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二)公示期满后,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向用人单位报到。逾期未报到且未向用人单位作书面说明者,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空缺职位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等额递补1次;
(三)拟聘人员报到时应交验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普通话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各2份。
(四)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间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由聘用单位按程序解聘。
(五)公开招聘的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学校规定的标准执行。
(六)录用人员与成都香城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1个月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
八、纪律及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如发现违反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监察部门检举。
为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成都市新都区教育局:028-83976011、028-83976015
成都市新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8-89399625
监督举报
成都市新都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28-83051399
九、其他
(一)在招聘过程中,聘用单位将通过短信活或电话方式通知合格的应聘者进入下一招聘环节(未收到通知的应聘者则未通过),请报名人员注意电话等联系方式畅通。凡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取得联系或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及应聘资格。
(二)聘用单位承诺对应聘者信息严格保密,对其所提供的应聘材料不予退还。
(三)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学校负责解释说明。
十、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13668130349
附件2、3:报名表和报名须知

成都市新都区龙桥中学校
202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