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更多精彩内容请关注我们
为持续加强那曲市消防救援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员配备、提升工作质效,根据《西藏自治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和《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现将那曲市消防救援支队面向社会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性质
政府专职消防员分为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与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为辅助那曲市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开展执勤备战工作的人员,按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标准,实行准现役、准军事化管理;政府专职消防文员为辅助业务办公室开展业务工作的人员,实行上下班制度管理。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均非消防救援队伍正式编制和国家事业编制。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工作地点
根据工作需求,招聘2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特种车辆驾驶员)和1名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档案管理员),工作地点为那曲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招聘13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和3名政府专职消防文员;其工作地点在色尼区消防救援大队及其下辖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
三、招聘条件
第一条基本条件
一、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招录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限男性;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
(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的;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曾从事消防救援有关工作人员优先;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总队级消防救援机构政治部门批准,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年龄截止时间为2026年1月1日);
(五)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特种车辆驾驶员岗位:须持有A2驾驶证,具有汽车驾驶或消防员高级及以上职业技能鉴定等级证书和5年以上特种车辆驾驶工作经历。
二、政府专职消防文员招录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
(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的;
(四)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
(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支队机关消防文员(档案管理员岗位):须为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公安类相关专业,限男性。
(九)色尼区大队消防文员:须为公共事业类,文秘类,交通运输类相关专业,限女性。
第二条具体资格要求
(一)身体条件
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同时符合高海拔地区从业人员健康要求。
(二)心理素质
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能够承受应急救援工作的高压环境,无精神病史、癫痫病史等心理疾病相关病史。
第三条优先招录条件
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录用:
(一)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不含辞职、开除);
(二)退役军人;
(三)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四)持有B2及以上驾驶证或厨师相关资格证书的。
第四条不得招录情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录用:
(一)未通过体格检查的(体格检查在那曲市人民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
(二)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
(三)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四)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五)被吊销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证书的;
(六)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七)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的;
(八)从事政府专职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九)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十)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政府专职消防救援工作的。
四、招录程序
第五条公告发布
通过那曲市消防救援支队、那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发布招录公告。
第六条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16日起截止7月22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任何报名。
(二)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资料需提前从线上公告附件中下载。报考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指定报名点:那曲市色尼区拉萨北路消防救援支队(三楼政工纪检科)办理报名手续。(工作日期间9时30分至12时20分,15时30分至18时20分接受报名)。
(三)报名所需材料
1.《那曲市消防救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表》(可在公告附件中下载,如实填写并经本人签字确认);
2.身份证、户口簿及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近期1寸免冠蓝底照片4张(照片尺寸为295×413像素,背面注明姓名及报考岗位);
5.符合优先招录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退伍证、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6.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提供近期个人征信报告;
7.招录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七条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招录单位在报名现场工作人员同步开展报名初审,报名截止后5个工作日内,核对通过初审人员名单,未通过初审人员以短信或电话告知驳回原因;
(二)复核:资格初审合格人员参加后续考核时,需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资格;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录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招录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第八条考核测试
考核测试分为笔试(技能考核)、体能测试、面试三个环节,体能测试权重占30%、笔试或技能考核占30%、面试占40%。各项测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
技能考核(仅特种车辆驾驶岗位参加)
考核内容:车辆故障识别与应急处置、特种车辆实操驾驶技能、安全行车规范、车辆日常维保常识及岗位职业规范等。
考核形式:实操+理论考核。
成绩公布:考核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及进入下一考核环节人员名单,按招录名额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体格检查、面试人员,不足1:5的全部进入。
(二)笔试
笔试内容:消防知识综合测试及时事政治,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
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及进入体能测试人员名单,按招录名额1:5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体格检查、面试人员,不足1:5的全部进入。(特种车辆驾驶岗位报考人员不参加笔试考试)
(三)体能测试
男性测试项目:100米跑、1500米跑、单杠引体向上或双杠臂屈伸(二项选一项);
女性测试项目:100米跑、800米跑、仰卧起坐或俯卧撑(二项选一项);
测试标准: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体能测试标准执行;
测试要求:报考人员需凭身份证参加测试,严格遵守测试纪律,弄虚作假者取消资格,缺考视为不合格。
(四)体格检查
(一)体检组织:由招录单位统一组织报考人员到那曲市人民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及高海拔地区从业人员健康要求执行;
(二)体检要求:报考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参加体检,严格遵守体检纪律,如实告知病史,不得隐瞒病情;
(三)结果反馈: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结果,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结果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但对可以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如血压、血糖等),通常不予复检,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四)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按同岗位笔试和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需重新进行体检。
(五)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面试内容: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素养、职业认同感、沟通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岗位适配度等,单人面试时长不超过10分钟;
面试计分:采取分项量化打分制,测评各分项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综合核算考生面试成绩,成绩当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
第九条总成绩计算与公示
(一)总成绩=笔试成绩(技能考核)×30%+体能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二)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录名额1:1的比例确定进入政治考核人员名单;若总成绩相同,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按体能测试成绩排序,消防文员按照笔试成绩排序。
(三)总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微信公众号“那曲市消防救援支队”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异议举报,举报线索经查实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取消对应人员录用资格,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第十条政治考核
(一)考核内容:重点考察报考人员的政治立场、思想品德、现实表现、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核实是否存在不得招录的情形;
(二)考核方式:报考人员填写《那曲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表》,并提供村(居)委会或原单位(学校)考核意见、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派出所政治考核意见。
(三)考核结果:政治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第十一条公示与录用
(一)拟录用人员确定:政治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在“那曲人社”“西藏那曲消防”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二)公示异议处理:公示期间查实有不符合招录条件或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录用资格;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办理录用手续。
(三)录用通知:拟录用人员在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凭身份证到招录单位领取录用通知书,逾期未报到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
(四)岗前培训:入职培训教育分为基地化集训和岗前适应训练,培训教育时间一般不少于90天。基地化集训由支队级消防救援机构统一下发培训教育方案,明确训练内容、训练计划和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岗前适应训练由招聘用人单位组织实施。入职培训教育不合格、思想不稳定,或者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的,予以淘汰。培训教育合格且取得消防员初级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经用人单位依法与招录对象订立劳动合同后,方可正式录用上岗。
(五)试用期考核:培训教育合格且取得消防员初级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签订劳动合同,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六)工资待遇聘用人员享受基本工资和补贴。按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含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收入中代扣代缴,具体面议。
五、监督咨询
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此次招录,我单位未与任何中介、培训机构等有过任何形式的合作协议,也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推荐,招录过程中不收取任何费用。
招录期间,有关通知以微信公众号发布为准。此次招录有关问题最终解释权归那曲市消防救援支队所有。
咨询电话:0896-3827080;
举报投诉电话:0896-3338003。
咨询、投诉时间:工作日期间9时30分至12时20分,15时30分至18时20分。
附件:
1.那曲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
2.那曲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格检查表
3.那曲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政治考核表

扫描二维码下载附件
那曲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6年7月15日
主审:董强强
审编:杨世逵
编辑:侯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