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返回列表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7/17 ~ 2026/07/23

📄 公告原文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满足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发展需要,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等规定,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决定公开招聘23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茂名市情况介绍

茂名市位于广东省西南部,东接阳江,南濒南海,西连湛江,北与云浮市及广西玉林、梧州交界,土地面积1.14万平方公里,海域面积6150平方公里。下辖茂南、电白2区,代管信宜、高州、化州3个县级市,设广东茂名滨海新区、高新区、茂名新城3个经济功能区。

茂名1959年设市,因人而名。晋代名医潘茂名,在粤西一带悬壶济世、救死扶伤,后人为纪念其功绩,隋朝以其名设茂名县,唐朝以其姓设潘州;新中国成立后,沿用其名,留下千古美名。

茂名是全国重要的能源物流基地,广东五大炼化一体化基地之一,处在粤港澳大湾区、北部湾城市群、海南自贸港三大国家战略交汇处,是粤西重要交通枢纽。

茂名形成石油化工产业、现代农业、建筑业三大千亿级产业集群,茂名石化一次炼油能力2000万吨/年,乙烯生产能力110万吨/年,居全国前列。农业总产值连续五年(2020-2024年)超千亿元,是全省首个超千亿的地级市,荔枝、龙眼、化橘红、沉香、三华李“五棵树”、罗非鱼“一条鱼”和高凉菜“一桌菜”等特色产业集聚发展。2024年,茂名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072.04亿元、增长2.5%,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520元、增长4.8%,高于经济增长。

茂名是国家森林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地处北回归线以南,地势北高南低,北有高山草甸、原始森林,南有浩瀚大海、百里银滩,南北之间是绵延起伏的丘陵、瓜果飘香的果海,山与海、丘陵与平原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茂名是国家卫生城市、全国文明城市。成功创建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粤东西北首个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示范市。

二、学校基本情况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公办高职院校,广东省省域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高校(培育单位),获评为茂名市文明校园。学校占地面积66.6万平方米(约1000亩),分北校区、南校区、人民南3个校区。面向全国16个省(区、市)招生,现有招生专业46个,全日制普通高职在校学生近16000人。

现有国家级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个,省级党建工作标杆院系1个,省级党建工作样板支部1个。成立了“中德化工安全跨区域培训中心”;石油化工技术专业群、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群获省级高水平专业群立项,石油化工技术专业、建设工程管理专业通过了IEET(TAC-AD)专业认证。与293家企业共建校外实习实践基地201个,合作开设订单班118个,开设校企合作经典生产实践项目35个;与政府部门、知名企业合作共建产业学院9个;有广东省智能化制造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精细化学品(粤西)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2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广东省BIM技术应用协同创新中心1个,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4个;建有工程测量、化学检验、数控车床、电工、电气设备安装等13个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点,是唯一具有广东省渔业船员一级培训资质的高职院校,是粤西地区唯一的全国BIM应用技能考点。

近年来,学生参加省级以上技能大赛共获奖354项,其中国赛银奖(2024年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总决赛争夺赛生物与化工赛道二(现代化工HSE技能赛项),一等奖12项。教师参加省级教学能力比赛获奖26项。一批教师荣获广东省劳动模范、南粤优秀教师、茂名市拔尖人才及优秀专家等称号。

三、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应往届毕业生、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具有教育部承认的高校研究生学历及相应的学位,且符合招聘公告和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不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从事相关专业教育教学所必须具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有较强的教育教学和科研能力;

4.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条例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职称、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和技能要求等。应聘人员年龄要求:18-38周岁(即1987年7月16日至2008年7月16日出生的),具有高等学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即1980年7月16日以后出生的),年龄等计算时间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6.在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即构成法律法规规定回避关系的;

6.具有师德失范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上述所列的处分期限均截至公告发布之日。

五、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茂名市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符合本省、市高层次人才引进条件的,按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六、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程序为:

专任教师岗位:线上报名、资格初审、资格复审、直接业务考核、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

辅导员岗位:线上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

(一)线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7月17日至7月23日。

报名邮箱:mzyrsc@126.com。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以下材料发到指定报名邮箱,文件命名为:应聘岗位+岗位代码+姓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

1.报名表;

2.有效二代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生如还没取得学历学位证,需提供在读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所在院校的就业推荐表、“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报名时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4.学习成绩单、职称证、职业资格证、相关业绩、获奖荣誉证书、中共党员证明、同意报考证明等;

5.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资格初审

学校资格审核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初审,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到校进行笔试。

(三)笔试

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考场设在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须凭有效第二代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

笔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应聘岗位所需的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在统筹考虑学校人才需求和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予以划定。笔试成绩将在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网站公布。

(四)资格复审

直接业务考核、面试前,学校对入围直接业务考核、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专任教师岗位,根据资格初审情况,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确定为入围直接业务考核人员。

辅导员岗位,在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上述比例的,将全部笔试合格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人员。

学校资格审核组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入围人员到校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地点为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核组按招聘岗位要求,根据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对报名资格(包括所学专业适应性)进行审查确认。资格审核组现场审核后将原件退回应聘人员,留下复印件各1份(应聘人员需在复印件正面底部空白处签名,确认复印件真实有效)。未能按指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复审过程中,对证件(证明)资料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复审结束之日前补全的,取消面试资格。

辅导员岗位应聘人员因资格复审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导致面试人选出现缺额的,由招聘工作小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入围面试人员。递补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通过资格复审,逾期将取消递补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应考,凡不按要求提供报考材料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关资格,不予聘用。

(五)直接业务考核、面试

1.确定直接业务考核、面试人选

根据资格复审情况,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确定为直接业务考核、面试人员,资格审核组对直接业务考核和面试人员发放准考证,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将书面告知相关事由。

2.直接业务考核、面试形式和内容

直接业务考核、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10分钟/人,主要测试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职业认知、教育理念、心理素质、言语表达、人际沟通、仪表仪态、应急应变、解决问题等方面的能力。

3.面试考场设在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并在学校组织人事部网站公布面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

4.面试成绩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统分后由应聘人员现场签领,如应聘人员需提前离开的,届时请登录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网站查看成绩公布。

(六)综合成绩公布

专任教师岗位综合成绩=直接业务考核成绩(即面试成绩)。该岗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辅导员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数。该岗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笔试合格线成绩×50%+面试合格线成绩×50%)分。

若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成绩相同的,则根据面试主评委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无法确定体检人员的,则对该岗位同分数的应聘人员另行组织面试。综合成绩将在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网站公布。

(七)体检

公开招聘工作组根据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组织通过人员进行体检。体检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将另行公告,请入围体检人员密切留意。茂名职业技术学院在体检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体检结论通知体检人员。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及廉洁自律情况、岗位匹配度、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的情形以及人事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九)公示及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按要求在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收到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当在30天内为聘用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如因个人原因在规定期限内无法提供相应入职所需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人员资格。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学校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综合研究后决定是否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体检、考察、公示等有关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七、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为2026年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的,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二)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本次招聘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均参照《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对于所学专业因不分专业方向、新设置专业方向、更改专业名称和代码等学校学科建设实际情况而与《公务员专业目录》名称代码不一致或未列入《公务员专业目录》列表的应聘人员,可选择《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和资格审查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说明等材料,上述材料为外文版本的,须提供相对应的中文版本。

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为《公务员专业目录》中“学科门类”(代码为2位数)或“学科”(代码为4位数)的,所学专业方向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一致,可按前款规定以相近专业报考。

国(境)外高校毕业生所学专业结合其课程设置和培养目标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情况,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一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说明等材料。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基数。

(五)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八、组织管理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成立招聘工作小组,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招聘的具体事宜。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监督指导。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茂名职业技术学院所有。

联系电话:0668-2920966,13692690013(茂名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部)。

附件:1.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2.茂名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下半年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doc

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doc

4.广东省2026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茂名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7月16日

📱 关注「上岸公考」微信公众号

  • ✅ 考试公告第一时间推送
  • ✅ 各类学习资料免费领
  • ✅ 行测申论备考助攻
上岸公考公众号二维码

微信扫码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