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师计划”师范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师厅函〔2024〕22号)、《省教育厅办公室省人社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6年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国优计划”等优秀师范生专项招聘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办函〔2025〕5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我省有关县(市)优秀教师定向培养专项计划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鄂教师办〔2022〕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恩施州教育局拟组织恩施市、利川市、建始县、巴东县、宣恩县、咸丰县、来凤县、鹤峰县等8个县市,面向履约地为恩施州的2026届省级“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和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开展专项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1.湖北师范大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2所省内师范院校在我省招收的、与恩施州教育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的2026届省级“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2022年9月入学,2026年7月毕业)。
2.教育部直属的6所师范院校(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在恩施州招收的,截至2026年6月底仍未落实就业岗位且符合政策条件的2026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计划
共招聘139名。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恩施州面向2026届省级“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和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人员,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层次学历、学位应聘;
3.涉嫌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5.在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按规定需回避的对象;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2026年7月20日至7月24日17:00,考生需携带自行下载填报的《恩施州面向2026届省级“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和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诚信承诺书》(附件3)及资格审查材料,到恩施市教育局(恩施市八一路31号)一楼大厅参加现场报名。
实行“分学科报名、按综合成绩选岗到学校”的方式,考生分别对应《岗位表》中相应的学科和招聘对象及条件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准确填写“岗位名称”和“岗位代码”,不需要填报到具体学校。其中,湖北第二师范学院“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只能选择个人签约的鹤峰县相应岗位报考。
(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资格审查方式,与现场报名同步进行。考生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表、诚信承诺书、相应学段及学科教师资格证(或相应学段及学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等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匹配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有效复印件(暂未领取到毕业证、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提交相关佐证和承诺书)等,现场报名当天对考生所提供的材料、应聘资格等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测试。
(三)对应聘人员的特别提醒
1.每名应聘人员限报考1个学科岗位。请特别注意《岗位表》中“其他条件”限制的“面向省级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或“面向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报考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修改或补充信息及资料后重新选报该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已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
3.应聘人员应诚信报考、理性报考,对照《岗位表》中的岗位名称、所需专业、面向对象等报考资格条件要求,选择自身条件相符的岗位报考,相应填写报考信息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应聘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4.资格审查贯穿于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的,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定向培养协议追究考生违约责任。
(四)需要明确的相关问题
1.关于相关时间节点。年龄起算时间为7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该岗位人员应为1995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他依此类推。原则上学历、学位取得并提供的时间截止日期为2026年7月31日。取得并提供相关资格证书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
2.关于岗位所需专业。《岗位表》中列明的岗位所需专业,系招聘单位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业目录设定。
五、测试
(一)省级“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测试采取在校考核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在校考核
在校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由委托培养院校湖北师范大学、湖北第二师范学院按照在校考核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在校考核结果由综合学业成绩、教育实习成绩两部分组成,由培养学校分别按100分赋总分。
2.面试
面试由州教育局统筹组织,各县市教育局参与实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3.划定最低合格线
在校考核成绩中的综合学业成绩、教育实习成绩2项划定最低合格线为60分,即:综合学业成绩、教育实习成绩有1项低于最低合格线的考生,视同未达到毕业安置在校考核合格要求,不得进入专项招聘相关环节。面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为70分,面试分数低于70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4.综合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综合学业成绩×40%+教育实习成绩×10%+专项面试成绩×50%。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若“四舍五入”后考生成绩相同,则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
5.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
同专业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照面试成绩、综合学业成绩、教育实习成绩依次优先的原则确定名次。按照以上原则排名后成绩仍相同,重新组织加试专业知识,加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
(二)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测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测试总成绩。
1.面试
面试由州教育局统筹组织,相关县市教育局参与实施。面试成绩满分100分。
2.划定最低合格线
面试成绩划定最低合格线为75分,面试分数低于75分的,不能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3.考生成绩相同的处理办法
考生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同专业考生成绩相同时,按“四舍五入”前实际成绩排序,排名成绩仍相同,重新组织加试专业知识,加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
(三)面试相关安排
面试重点测评应试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面试相关安排如下:
1.面试时间
2026年7月25日(星期六)上午8:30。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须在上午7:30前到达候考室地点报到,按学科分组就坐,抽签确定面试顺序。
2.面试地点
恩施市硒都民族实验小学(恩施市市府路体育运动中心西侧)。
候考室地点:恩施市硒都民族实验小学怡和楼。
3.面试内容与形式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由考生现场抽题进行无生上课,备课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6分钟。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小数点后第4位“四舍五入”。试讲结束后,现场公布考生得分,考生签字确认。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3人以上,则前3位考生答题完毕后,由主考官组织对前3位考生的面试进行合议,再由考官独立评分,并正式进入计分、核分和成绩公布环节。从第4位考生开始采取现场亮分,经监督员复核无误后隔位报分,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若岗位参加面试考生3人及以下,则直接现场亮分,经监督员复核无误后隔位报分,并由考生签字确认。面试按照学科分组进行,分为英语教师、道德与法治教师、化学教师、数学教师、物理教师、小学(特殊教育)教师6个面试组。
4.面试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2026年7月25日上午7:30前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达候考室地点:恩施市硒都民族实验小学怡和楼(恩施市体育运动中心西侧)报到,自觉接受工作人员的统一封闭管理,同时抽签确定面试顺序。未携带证件或证件不全,截止2026年7月25日上午7:50未到达候考地点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考生不得穿戴具有明显特征的服装、胸章、饰品等进入面试考场。除允许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外,严禁携带其他物品进入抽签区。所携带的资料、通讯工具等个人物品须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面试结束后归还。从进入抽签区至面试结束,如发现考生仍携带有通讯工具,无论是否使用,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在候考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如有特殊情况须报告工作人员,经许可后,由工作人员全程陪同。考试开始前,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考场。
(4)面试使用普通话作答,考生按要求进行试讲。试讲完毕后,考生应报告“试讲完毕”。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家庭人员的姓名及就读学校(或工作单位)、籍贯等信息,如有违反者,取消面试资格。
(5)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面试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和考场规则,自觉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的安排。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定岗签约
(一)省级“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岗位,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序后进行定岗签约。考生须服从定岗安排。
(二)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岗位,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需求数1:1的比例确定拟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时在恩施州教育局、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公示。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及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工作由各县市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采取个别座谈、民主测评、实绩核查、查阅档案、征求意见等方式进行。
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和备案
根据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属地县市教育主管部门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报经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查通过的,在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县市政府综合门户官方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备案,对有异议的拟聘对象,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决定是否备案。
九、聘用管理
(一)招聘单位与新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以州、相关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具备聘用资格人员文件为依据,办理人员编制、岗位认定等人事管理手续,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拟聘人选一经聘用,须与学校签订最低服务期限承诺协议,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省级“优师计划”师范毕业生被聘用后须在基层学校从教满6年。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在履约县市从教不满6年的记入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5年。
十、其他有关事宜
(一)本公告中有关政策口径由州教育局负责解释。《岗位表》中所列内容,由各县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现行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恩施州教育局:0718-8222607
恩施市教育局:0718-8413177
利川市教育局:0718-7287781
建始县教育局:0718-3221247
巴东县教育局:0718-4335913
宣恩县教育局:0718-5825818
咸丰县教育局:0718-6821203
来凤县教育局:0718-6272872
鹤峰县教育局:0718-5960789
恩施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恩施州教育局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