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江南大学附属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4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对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14名,本科及以上24名,大专及以上5名。
招聘岗位:详见《2026年江南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此次招聘对象年龄:38周岁及以下(198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6.户籍不限。
7.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公告要求与附件不一致时,以附件明确的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按《江苏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专业条件中还包括部分未列入专业参考目录但确有高等学校开设且有事业单位需要的专业。
8.本次招聘对象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及医师资格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12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认证。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
(1)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证书认证,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执行)。以上人员报名时须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从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截止报名时)。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截止报名时)。
9.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2026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在招聘中按2026年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在人员招聘中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者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现役军人或者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年毕业生。
(5)与事业单位现有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不得应聘到岗位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6)国家和省另行规定限制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1.报名时间:
2026年7月20日09:00至2026年7月24日16: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报名网址:http://wxjdfy.vhzhzhaopin.com/,具体报名操作详见《云招聘操作手册》(附件3)。
医院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经资格审核合格后方可参加考核。
(1)医院将对应聘人员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
2026年7月20日09:00至2026年7月29日16:00。
请应聘人员报名后及时关注本人邮箱信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相关通知,如初审被退回需要修改报名信息的,请在资格初审截止时间前完成修改并提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
(2)专业名称已经调整的专业,如调整前或调整后的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毕业院校(科研机构)出具调整前后的专业为同一专业或专业课程基本一致的书面证明,视为符合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
(3)对于国(境)外专业和专业参考目录内没有列出的专业,我院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审核意见。
医院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若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的信息不一致时,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对没有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被取消考核资格。资格复审时需要提交的材料如下:
(1)应聘人员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2026年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还需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2)报考岗位要求提供资格证书和其他证明材料的,其中应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要求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相关资格材料的,需提供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有专业方向的需提供专业方向证明。
(3)有效二代身份证。
(4)其他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如奖励证明、学术成果、成绩单等)。
上述证明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一份复印件。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不能同时选择多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需要联系招聘单位进行改报)。
2.应聘人员所填专业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上一致,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前,应确认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专业与毕业证书上名称一致。报名时所填专业名称与毕业证书上不一致的,视为提供不实信息。
3.应聘人员考核时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且与报名时登记的身份证号一致。
4.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应按招聘单位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核,否则作弃考处理。
5.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填报信息时必须认真仔细阅读相关招考信息,确保提供的本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凡报考时提供不实信息、资料,被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的,由本人承担与此相关的责任。
6.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工作全过程,在招考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终止录用程序。
(四)开考比例招聘岗位中学历要求分别为大专、本科及以上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中学历要求分别为大专、本科及以上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一)考核内容考核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包括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以及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及仪表举止等。考试内容不指定辅导用书。
考核内容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包括招聘岗位所必备的综合知识、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以及工作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价值观及仪表举止等。考试内容不指定辅导用书。
1.护理岗位
考核方式: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
2.非护理岗位
考核方式:若通过资格复审人数是招聘人数的5倍以上的,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若通过资格复审人数是招聘人员5倍及以下的,采用直接面试的方式。
1.笔试
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因笔试成绩相同而致进入面试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1:3的,笔试成绩相同人员一并进入面试。应聘人员可在医院官网查询笔试成绩。
2.面试
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直接面试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根据面试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如面试成绩相同人数超过岗位招聘人数的,将及时启用相关专业备用题,组织同分人员加试,按加试成绩确定排名。应聘人员可在医院官网查询面试成绩。
3.笔试+面试
笔试+面试的岗位,考核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核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合格线为60分。如考核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名。应聘人员可在医院官网查询最终考核成绩。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医院官网。
1.体检: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前,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负责对其进行考察。
1.招聘单位根据考核、考察、体检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医院官网公布,公示满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2.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由招聘单位负责办理有关录用手续。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期限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3.拟录用考生若因单方面原因在我院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录用手续,直接取消录用资格。因体检及考察不合格、考生自动放弃录用资格等出现的岗位空缺,由本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
4.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录用资格:①在招聘单位规定期限内,无工作单位的人员不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务合同者,有工作单位的人员不能提供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者。②2026年毕业生不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者,岗位条件明确要求的材料不能提供者。③应聘信息及材料不符合实际招聘要求或作假人员。
六、诚信管理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应聘人员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应聘人员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录用过程中的非诚实守信行为,将提供给公共信用信息机构。在公开招聘考察环节,将应聘人员个人信用情况作为考察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政策咨询本公告由江南大学附属医院负责解释,报名资格及政策咨询:0510-68088810韩老师、朱老师。
本公告由江南大学附属医院负责解释,报名资格及政策咨询:0510-68088810韩老师、朱老师。
江南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招聘纪律,主动接受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510-68089117
附件:
1.2026年江南大学附属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岗位简介表
2.承诺书
3.云招聘操作手册
江南大学附属医院
2026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