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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职业学院附属口腔医院(通辽市口腔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的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7/27 09:00 ~ 2026/08/21 07:30

💰

缴费时间

2026/07/27 09:00 ~ 2026/08/03 22:00

🎫

准考证打印

2026/08/05 09:00 ~ 2026/08/08 20:30

✏️

笔试时间

2026/08/08 09:00 ~ 2026/08/08 10:30

📄 公告原文

通辽职业学院附属口腔医院(通辽市口腔医院)为公立二级口腔专科医院、通辽职业学院教学附属医院,是集口腔诊疗、教学实训、预防保健为一体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院开设全门类口腔临床科室,配备数字化口腔诊疗设备,承担全市群众口腔健康服务与院校口腔专业临床教学任务。现因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22名备案制工作人员。具体岗位、条件等详见《通辽职业学院附属口腔医院(通辽市口腔医院)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2日(不含)至2008年6月2日(含)期间出生的。《岗位表》中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即1990年6月2日(不含)以后出生的;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的,即1985年6月2日(不含)以后出生的。年龄计算截至2026年6月2日前;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9.具体招聘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6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初审与交费、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招聘的公告在通辽职业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公众号、第三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网(http://kaowu.nmltrcjt.com/)上发布。后续相关环节通知、公告、公示等均在第三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网(http://kaowu.nmltrcjt.com/)上发布,不再以电话、短信及邮件等其他方式另行通知。考生须及时关注网站公布的信息,因考生未仔细阅读而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登录报名网址(http://kaowu.nmltrcjt.com/)进行线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6年7月27日9:00至2026年8月2日17:30。注意:非报名时间段内提交信息无效。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应聘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认真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

4.报名采取考生承诺制。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上下载并打印《考生诚信承诺书》,经由承诺人手写签名后拍照上传至系统,不得使用电子签名、印章或他人代签。然后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5.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专业。不允许辅修学位及第二学位报考。

工作简历:截至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6.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应聘人员要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请及时修改(提示:应聘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7.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8.应聘人员要保持所填写联系电话畅通。

9.应聘人员报名时需要上传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原件;

(2)资格证原件;

(3)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同时,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辅修的第二学位不允许报考;

(4)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详见附件2(工作证明模板)。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5)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

(三)资格初审和交费

1.资格初审工作由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资格初审时间:2026年7月27日9:00至2026年8月3日17:30;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2.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按照报考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初审不予通过;对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3.应聘人员点击“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未及时修改提交信息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不利后果。

4.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按照要求在报名网站进行交费,交费金额120元/人(内蒙古计委财政厅〔2002〕887号文件),交费时间2026年7月27日09:00至2026年8月3日22:00。交费成功即确认报名成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请在交费后自行下载并打印《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以备资格复审,报名工作截止后,《报名登记表》不可打印,无《报名登记表》不能参加后续程序的,后果自负。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缺考或弃考的,不予退还考试费用。

5.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初审通过人数之比)为1:2。如大于或等于1:2,则初审通过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环节;如低于1:2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直至岗位取消。

(四)准考证打印

1.通过资格初审并交费成功的人员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2.准考证打印时间:2026年8月5日9:00至8月8日8:30止,登录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kaowu.nmltrcjt.com),打印准考证,为避免网络拥堵请考生尽早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

1.笔试时间:2026年8月8日上午9:00-10:30。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方式:采取闭卷方式进行,试卷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制卷,答题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满分100分。计入总成绩,占比50%,不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

4.笔试内容:

(1)医疗类岗位考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30%)+岗位专业知识(70%)。

(2)宣传综合岗位、财务岗位考试内容为相关岗位专业知识;

5.应聘人员须凭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护照、临时身份证、社保卡(四者任选其一的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6.笔试成绩查询:考生自行登录第三方服务机构人事考试系统官网(http://kaowu.nmltrcjt.com)查询成绩,笔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六)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第三方服务机构负责线下组织实施。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各岗位计划数与进入资格复审环节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对同一岗位末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范围),资格复审未通过或主动放弃者,则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对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

3.应聘人员应提交报名时上传的所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及复印件一份;

(3)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同时,2026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非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打印)。留学回国人员以留学取得学历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岗位有工作经验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原件,详见附件2(工作证明模板)。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

(6)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7)本人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

(8)个人征信报告(有效期内)。

4.资格复审重点审查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七)面试

1.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持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或护照,四者有其一即可)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2.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关注第三方服务机构人事考试系统官网(http://kaowu.nmltrcjt.com)上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

3.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计入总成绩,占比50%;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四舍五入)。

4.面试时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八)考试总成绩

1.分值计算:笔试分数×50%+面试分数×50%;

2.按照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选。考试总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3.考试总成绩在第三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网站(http://kaowu.nmltrcjt.com)上进行查询。

(九)体检

考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工作需在有资质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及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认定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以及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资格。

(十)考察

考察工作在体检结果公布后进行。由用人单位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全面了解被考察人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章守纪、自律意识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十一)公示和聘用

1.公示: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通辽职业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公众号、第三方人事考试服务中心网站(http://kaowu.nmltrcjt.com)公示。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聘用: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通辽职业学院附属口腔医院(通辽市口腔医院)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包含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不合格的,将解除聘用关系。

四、纪律监督

1.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工作公正性的,应当提出回避。

2.按照“谁审查、谁负责”原则,对因资格审查不严格而发生问题的,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

3.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阶段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其相应资格;对违反规定的已受聘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五、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0475-881866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六、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通辽职业学院附属口腔医院(通辽市口腔医院)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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