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加强和优化拉萨市城关区消防救援力量,满足城关区经济发展对消防救援力量的需求,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依据《西藏自治区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91号令)及《西藏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暂行规定》要求,结合拉萨市城关区消防救援队伍实际,决定面向城关区公开招录2026年度政府专职消防员6人,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录原则
(一)本次招录坚持公平公开、平等竞争、选拔人才的原则,在考核、面试的基础上择优录用;
(二)本次招录实行“考核积分制”,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用;
二、招录计划
计划面向城关区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6人,根据消防救援队伍一线执勤备战岗位特点和工作强度要求,本次招录人员性别限定为男性。
三、招录条件
(一)招录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反对分裂;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拉萨市城关区户籍;
4.年龄为18周岁以上、28周岁以下,对消防救援工作急需的特殊专业人才,经总队级消防救援机构政治部门批准,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年龄截止时间为招录当年的1月1日)
5.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工作能力;
7.志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优先录用为政府专职消防员: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退出人员(不含辞职、开除);
2.退役军人;
3.烈士、因公牺牲、病故消防救援人员的子女;
4.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二)招录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
1.未通过体格检查的(体格检查在指定的市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
2.不符合政治考核有关规定的(政治考核参照征兵政治考核要求进行);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结案的;
4.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有吸毒史的;
5.被吊销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证书的;
6.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辞退、解聘的;
7.被开除党(团)籍,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的;
8.从事政府专职消防救援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9.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其他不宜从事政府专职消防救援工作的。
(三)加分细则
报考人员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加分;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可累计加分,累计加分不得超过20分,超过20分的按照20分计算。
1.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退役军人加10分;
2.曾获得党委、政府、部队个人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或地厅级荣誉表彰奖励的加5分;
3.国家体育运动类二级及以上运动员加5分;
4.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加5分;
5.取得机动车A1、A2驾驶证的加5分;
6.取得机动车维修、车辆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飞行器控制、装备维修、游泳潜水、摄影、烹饪等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或等级证书的专业人才加5分;
7.取得无人机驾驶、潜水、舟艇驾驶、绳索救援技术等相应技术职业资格或等级证书加5分。
四、招录程序
此次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的程序为:报名—资格审查—政治审查—心理测试—体格检查—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面试—公示。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7月27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每日上午9:30-12:50,15:30-18:30);
2.报名地点:拉萨市城关区塔玛街道藏大中路4号城关区消防救援大队院内;
3.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2)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籍在线认证报告;具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需提供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从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网址:http://www.chsi.com.cn);
(3)军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需携带退役或退出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有立功受奖情况的需携带证明性材料);
(4)个人信用报告(明细版);
(5)2张一寸蓝底免冠近期照;
(6)拉萨市城关区2026年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7)拉萨市城关区2026年度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详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拉萨市城关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办公室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集中审核。符合招录条件人员进入下一招录环节。对不符合招录条件、资料提交不齐全的应聘人员,以电话、手机短信、当面或书面方式告知。
(三)政治审查
资格审核通过的招录对象,参加政治审查环节,政治审查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招录要求进行。注:政治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四)心理测试
政治审查通过的招录对象,参加心理测试。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注: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心理测查系统进行,每人仅有1次机会,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心理测试结果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五)体格检查
心理测试通过的招录对象,参加体格检查,具体时间、地点以后期通知为准。体检标准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注: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六)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体格检查通过的招录对象,参加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环节。注:1.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时间、地点以后期通知为准。2.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按照《拉萨市城关区2026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详见附件3)执行。3.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为:考生综合成绩=(体能及岗位适应性测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加分项目。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不予录用。
(七)面试
通过“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人员,参加“面试”环节。参加面试人员,以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录人数与通过“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注:面试采取现场问答、情景模拟应变等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对消防救援工作的认知、反应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现场公布成绩,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
五、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
根据报考人员综合成绩,按不超过招录计划130%的数量确定拟录用(待递补)人员名单。在拉萨城关发布微信公众号公示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录用
公示期满,根据公示情况,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被录用人员签订《政府专职消防员入职承诺书》,未签订的视为主动放弃录用资格。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教育训练2个月内退出的,可以从公示的待补录人员中按排名顺序补录,此后不再进行补录。
六、递补
因体检、政审复查不合格以及其他不适应消防救援岗位等问题出现的名额空缺,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注:递补人员从进入面试人员中选取)
七、薪酬待遇和保障
政府专职消防员工资、生活经费保障由城关区财政保障,工薪待遇参照拉萨市消防救援支队、拉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拉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纳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管理的政府专职消防员薪酬及“五险一金”标准的通知》(拉消〔2026〕51号)执行。工作期间,政府专职消防员实行24小时备勤工作制度,入职后按照消防救援队伍相关规定可享受轮休、休假等权益。
八、报名须知
(一)本次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招录工作期间报考人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审查、体能和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面试中任意一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
(四)对报名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责任追究贯穿始终,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任何环节(含试用期)发现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一律取消录用资格,问题严重者,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五)经招录环节发现不合格、不符合报考条件、不诚信报考、不服从组织派遣以及在网上造谣传谣、恶意传播不良或不实言论的人员,取消录用资格。
(六)本次公开招录政府专职消防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收取任何费用,谨防上当受骗。
(七)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八)以上“公告”内容,由拉萨市城关区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0891-6404146,监督电话:0891-6403023
特此公告。
城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城关区消防救援大队
2026年7月23日
附件:
1.拉萨市城关区2026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报名登记表
2.拉萨市城关区2026年政府专职消防员政治审查表
3.政府专职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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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城关区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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