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工作需要,经汇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县教育系统范围内为县城区部分学校公开选聘一批专任教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镇原一中19名,镇原二中10名,镇原三中高中部7名,镇原三中初中部26名,城关初中11名,实验幼儿园12名,华夏未来天人智慧幼儿园4名,南区幼儿园9名,共计98名。具体岗位及人数详见《镇原县2026年县城区学校选聘专任教师岗位简表》。
二、选聘对象及条件
本次专任教师选聘对象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在岗正式教师(不含服务期内特岗教师、基层服务年限达不到有关规定的教师)。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师德表现良好,热爱教育事业,无违纪违法行为。
2.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因当年参加工作考核结果定为“见习不定等次”的视为合格。
3.具有正常履行教师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教师资格证并在定期注册有效期内。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聘: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处分影响期限未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按照有关规定,服务期(试用期)内人员、工作时间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
(5)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需回避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岗位条件
1.镇原一中教师岗位:目前在乡镇高中和县内初中学段任教,年龄4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干部档案记载为准,下同),具有本科学历、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相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他的,须具有所报学科三年以上任教经历,以目前所在学校证明为准。
2.镇原二中、镇原三中高中部教师岗位:目前在乡镇高中和县内初中学段任教的,年龄4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目前在小学及幼儿园任教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所有报考人员须具有本科学历、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相符。在高、初中阶段任教具有高中教师资格者但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为其他的,须具有所报学科三年以上任教经历,以目前所在学校证明为准。
3.镇原三中初中部、城关初中教师岗位:年龄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目前在乡镇初中及以下学段任教,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初中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任教学科与报考学科相符。
4.学前教师岗位:年龄40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目前在乡镇小学及幼儿园任教,工作满3年。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持有其他学段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具有从事学前教育三年以上任教经历,以目前所在学校证明为准。
三、工作程序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人选确定、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2026年7月23日面向社会发布《镇原县2026年县城区学校选聘专任教师公告》。
2.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7月29日至3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
报名地点:镇原县教育局308室。
符合报考条件的教师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必须经所在学校加注意见,校长本人亲笔签字)、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二寸照片2张、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职称资格证书等资料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资格审查: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可参加笔试。对提供虚假证件、未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及历年任教情况者,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资格审查贯穿于选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问题,立即取消选聘资格。
4.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委托第三方机构命题。高中、初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政治(道德与法治)、历史、化学、地理、生物学科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课知识测试两部分,分学科命题,总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课知识占70%。高中、初中音乐、体育和学前教育笔试内容分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和专业知识测试两部分,分学段命题,总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60%,专业基础知识占40%。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经济、历史、科技、人文、计算机应用、公文写作与处理等方面的相关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主要测试相应学段教育学、心理学知识。专业课知识主要测试相应学段学科知识。
选聘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招考计划的全部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2026年8月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镇原县城关初级中学。
5.面试:所有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公布后,按照报考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根据选聘指标与面试人员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凡出现小数点的都予以“进一”取整,末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达不到比例的,笔试成绩不低于60分的全部参加面试。
面试考官由县选聘专任教师工作专班聘请专业人员组成。每组抽调考官9人,面试当天抽签确定7人。
高中、初中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师的仪表仪态、口语表达、心理素质、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理解和职业要求。
学前教育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说课和才艺展示的方式进行,说课主要考察教师的仪表仪态、口语表达、心理素质、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理解和职业要求;才艺展示主要考察应试教师的艺术素养(包括音乐、舞蹈、美术三方面)。
面试试题由考官在面试现场命制,每科最少命题两套,由该科的第一名考生启封。备课20分钟,面试时长不超过10分钟,总分100分。
面试结束后考生在考场等候,工作人员当众宣布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签名确认后进入考后休息室,每一学科面试结束后统一离场。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考场的应试人员,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时间:2026年8月5日。
面试地点:镇原县城关初级中学。
6.人选确定:面试结束后,高中、初中教师岗位按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换算总成绩,学前教育教师岗位按按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换算总成绩,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按照报考岗位确定拟选聘人员。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录用。镇原一中、镇原二中、镇原三中高中部拟选聘对象现工作单位为乡镇高(完)中的,同学校报考同学科人员按照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最多录用2人。
7.公示:对拟选聘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内对群众反映影响选聘的问题经核查属实者,取消选聘资格,并按照综合成绩依次递补。
8.聘任:拟选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教师岗位聘任相关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本次公开选聘,取得高一级职称资格的人员可以报考低一级职称岗位,但选聘后只能聘任到报考岗位。
3.报考人员若出现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认定并按程序严肃处理。
4.报名参与本次公开选聘的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同时要密切关注选聘工作信息。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5.本方案未尽事宜或突发状况,由2026年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聘专任教师工作专班研究决定。
附件:
1.镇原县2026年县城区学校选聘专任教师岗位简表;

2:镇原县2026年县城区学校选聘专任教师报名表
镇原县教育局
2026年7月23日
编审:何继承
责编:王学伟
编辑:曹丹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