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衢州市技师学院为衢州市人民政府直属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主要承担培养中高级技能应用人才、科学研究、专业培训、技术咨询与服务、技能竞赛、公共实训等职责。因工作需要,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有关规定,经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共有8个岗位、需求8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报考资格条件,详见《2026年衢州市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
1.本次招聘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
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范围对象为202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大以及在职取得某高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毕业生以及非国民教育形式毕业生,按社会人员报考。除应届高校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凭2026年8月4日及以前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聘符合各项招聘条件的岗位。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2.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在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德修养和职业道德,善于团队协作,具有创新意识,愿意履行岗位职责,身心健康。
2.户籍不限。
3.年龄一般不超过38周岁(1987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报名烹饪技能大赛指导师岗位,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1980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
4.工作经历是指2026年8月4日前累计的从业工作经历;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或专业工作经历。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
6.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若不愿高职低聘的,不得报考。
7.国外学历学位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8.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招聘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公布取消岗位、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及考核、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网址:http://rsj.qz.gov.cn)等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请报考者及时关注。请注意个人信息填写准确、全面,联系电话保持通话畅通,以便招聘过程中及时联系。
(二)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26年7月25日9:00—8月4日17:00。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http://qssy.zjks.com)。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限报考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逾期将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6年7月25日9:00—8月5日17:00。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2026年7月25日9:00—8月4日17:00),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四)网上缴费
时间:2026年8月6日9:00—8月8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进行网上缴费。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放弃报名。
贫困家庭考生应于2026年8月5日16时前将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2面)及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原件拍照发到指定邮箱(qzjszp0570@163.com),经审核无误后免除其考试费。
(五)公布取消岗位
本次招聘按不低于1:3比例开考,报名缴费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招聘计划将取消相应岗位,相关信息将在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按要求进行更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退还考试费。
(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6年8月12日9:00—8月15日9:30。已完成缴费人员须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笔试
笔试时间为2026年8月15日上午9:00-11:00。已完成缴费的报考人员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
专业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技能大赛指导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成绩通过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查询,查询信息将在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布。
(八)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需求人数1:3比例确定入围参加资格复审对象。入围成绩末位有多人同分的,一并入围资格复审。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
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
(1)《2026年衢州市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粘贴一寸免冠近照)(附件2);
(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4)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等。
资格复审通知将在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及时登录查询。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九)面试
1.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载明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准时到达规定地点或不能及时提供面试通知书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不递补。
2.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核。
3.面试方式为半结构化面试。包含无生模拟课堂教学(备课40分钟,授课15分钟)、技能或才艺展示等内容,进一步测评应试者的专业能力、教学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胜任力及适岗性等。
(十)体检、考核
1.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笔试成绩(满分100分)×4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遇再相等的,可进行加试。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操作手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考核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衢委办〔2007〕90号文件要求,结合事业单位招聘的基本条件和用人单位招聘岗位要求的具体条件和标准执行。按照《关于印发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财金〔2016〕141号)要求,查询入围考核对象的社会信用记录。考核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4.体检、考核实施前,若国家、省出台新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十一)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决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递补。
普通高校2026年毕业生和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不能在2026年9月30日前向衢州市技师学院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原则上取消聘用资格。
因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考核结论不宜聘用的、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报考所需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能在考核阶段配合衢州市技师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核工作的、在报送结果核准材料前放弃聘用资格的,衢州市技师学院可在相应面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实行聘用制管理。拟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原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入围面试须书面报告所在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由本人与所在单位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本次招聘的人员须在聘用后2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未能按要求按时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
本次招聘的人员须与衢州市技师学院按事业单位聘用制度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规定。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衢州市技师学院将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须与衢州市技师学院签订约定为期五年的服务期协议,除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外,服务期内聘用人员不得调离原单位。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招聘过程中,要主动接受社会公众、新闻媒体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严肃考风考纪,杜绝徇私舞弊的现象。
2.各岗位所列的学历专业范围由衢州市技师学院根据招聘岗位特点参照2026年浙江省公务员考试专业目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印发〈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2022年修订)〉的通知》进行设定。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衢州市技师学院审核意见为准。对报考岗位、学历、所需专业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衢州市技师学院联系。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4.对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5.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应聘人员与衢州市技师学院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在报名时应主动报告。衢州市技师学院对与领导人员有亲属关系的要从严审核把关。
6.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衢州市技师学院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7.报考人员对本招聘公告或在指定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衢州市技师学院(电话:0570-8768160、0570-3359568)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8.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方式,若遇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问题,请及时与衢州市人才和就业管理中心人事考试院联系,电话:0570-3086086。
附件:1.2026年衢州市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表.doc
2.2026年衢州市技师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