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派驻重庆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驻到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
(一)派遣制驾驶员:1名(限男性);
(二)派遣制司法警务辅助人员:1名(限男性)。
二、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良好的心理素质;
5.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专业和其他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1.驾驶员岗(限男性)
(1)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1988年8月至2008年7月出生);
(2)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准驾C1类以上车型,具有5年以上驾驶经验;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和重大交通违法行为;
(4)具有烈士及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等优先招聘情形的,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聘录用。
2.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限男性)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8年8月至2008年7月出生);
(2)取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3)准驾C1类以上车型,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验;无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记录和重大交通违法行为;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文身;
(5)具有烈士及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见义勇为人员等优先招聘情形的,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招聘录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具有刑事犯罪、司法或行政拘留记录的;
2.因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或有吸毒史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5.因严重违纪违法受到党纪政务处分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其他不适合招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报名地点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报名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并提交《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驻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详见附件,有工作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不接受委托报名。
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有关技能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近期红底免冠一寸照片3张、二寸照片1张。最高学历为大专及以上的,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登陆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点击学籍学历查询-本人查询-注册登陆个人账号-查看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经审查合格后按通知时间参加考试,笔试、测试、面试、体检时使用的身份证需与报名时一致。
(二)笔试
驾驶员、警务辅助人员岗均需要笔试,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职业道德、服务礼仪、计算机办公软件操作等,笔试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注: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要求由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另行通知。
(三)测试
1.驾驶员岗:笔试合格人员参加驾驶技能测试。考试满分100分,成绩60分以上合格。
2.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笔试合格人员参加专项体能测试。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等规定执行。
注:驾驶技能测试、专项体能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要求由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笔试和测试总成绩从高到底顺序,按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出现并列的,具有前述优先聘用条件的进入面试,无优先聘用条件或具有相同优先条件的均进入面试。
注: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另行通知。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司法警务辅助人员岗总成绩=笔试成绩×20%+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驾驶员岗总成绩=笔试成绩x30%+测试成绩x30%+面试成绩x40%),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并列,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并列,组织加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依次递补。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的内容和程序参照《重庆市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执行,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若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的,则按考生的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招聘职位以及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等证明符合报考条件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当与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遣员工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再由公司派遣至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四、其他事宜
(一)此次招聘驾驶技能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均电话短信通知,不再另行公告,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不按通知时间、地点参加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算。试用期间被发现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后,岗位培训、日常管理等事宜由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负责。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安排具体工作。
(四)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不提供住宿,不给予住宿补助等。
(五)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个人表现,经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考核合格的,三方协商一致后,可以续聘。
(六)工资待遇:工资标准与该院现有派遣制工作人员一致,依法缴纳五险一金,享受法院工会会员待遇。
(七)本次面试合格未被聘用人员进入后备库,一年内根据岗位空缺和实际工作需要,可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程序进行补充聘用。
(八)咨询电话:李老师86833613
附件:《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派驻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派遣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