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泸定县2026年公开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位人员公告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四川省委社会工作部等5部门《关于印发〈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实施方案〉的通知》(川社工发〔2026〕33号)精神,现就泸定县2026年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位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一)普通高校2026届、2025届、2024届、2023届社会工作、社区管理与服务、社会学、心理学、医学、法学、教育学类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就业的毕业生(其中2026届毕业生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计划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
(二)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招募:普通高校2026届毕业生,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
二、招募岗位
本次计划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共计4名,其中:县级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岗3名、信访社会工作服务岗1名,具体条件详见《泸定县2026年公开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人员岗位表》(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够胜任招募岗位工作;
5.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受党纪或政务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参加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以及其他非法组织的;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6.党内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不宜招募的人员。
四、报考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募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同步开展资格审查,由中共泸定县委社会工作部、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泸定县信访局联合开展。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募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募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募环节资格或招募资格,责任自负。
(一)报名时间:2026年7月29日-7月31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2:30至5:30。
(二)报名地点:中共泸定县委社会工作部606室(泸定县政府综合楼6楼)。
(三)报名材料:
1.《泸定县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报名表》(附件2)2份(双面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一寸照1张;
4.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毕业证书的2026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有效期内、带二维码的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一份。
6.属于优先招募范围的人员需提供相关印证材料(如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情况证明,残疾证、低保证等)原件,未提供视为不符合优先招募范围。
本人无法到场的,可委托他人凭委托双方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以及报名所需材料代为报名。
资格审查合格进入笔试人员名单、《笔试准考证》领取等相关事宜,将于报名工作结束后在泸定县人民政府网、“泸定之声”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进入笔试人员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五、考试
本次招募工作采取公开招考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募岗位的招募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社会工作综合能力测试》,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时间。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缺考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招募资格。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人员确定: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募名额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拟进入资格复审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并列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方式:参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方式开展资格复审。同步由中共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信访局会同纪检、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开展资格联审。审核不合格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三)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及岗位匹配度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由中共泸定县委社会工作部根据岗位招募名额,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2026年的应届毕业生优先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其他防止返贫致贫对象和继续帮扶的脱贫人口家庭、低保家庭、零就业家庭、残疾等困难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者确定。
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泸定县人民政府网、“泸定之声”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布,请考生自行关注。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中共中央组织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募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募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体检组织单位指定到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所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中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
七、公示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确定拟招募人员,并在泸定县人民政府网、“泸定之声”微信公众号上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因公示有异议、自动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的缺额,将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由各用人单位与招募人员签订《志愿服务协议》。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募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十、其他事宜
(1)服务期限为2年,自签订服务协议之日起计算;
(2)社会工作综合服务中心社会工作服务岗、信访社会工作服务岗工作生活补贴标准4.6万元/人/年(含单位五险部分);
(3)本公告在泸定县人民政府网、“泸定之声”微信公众号上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招募工作最新动态和通知公告。因考生不主动、不及时、不按要求查阅相关信息、提供相关材料,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招募程序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4)报考考生应确保联系方式准确、畅通,如因无法与报考考生取得联系造成损失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5)本次招募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咨询电话:
中共泸定县委社会工作部:0836-3120003
监督电话:
中共泸定县纪委:18942833099
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服务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泸定县2026年公开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人员岗位表》
2.《泸定县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报名表》
详情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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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定县2026年公开招募社会工作服务岗人员岗位表》

《泸定县2026年社会工作服务岗位招募报名表》

中共泸定县委社会工作部
泸定县财政局
泸定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泸定县信访局
2026年7月28日
来源|中共泸定县委社会工作部
编辑|罗紫菡
责编|陈龙
审核|金婕妤王志莉
新闻热线|0836-3128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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