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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图书馆2026年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7/31 08:00 ~ 2026/08/06 17:00

📄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赣人社规字〔2024〕3号)、《江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赣人社规〔2024〕6号)和《婺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婺人社字〔2026〕11号)等文件精神,经婺源县文广旅局党组同意,婺源县图书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名,从事婺源县图书馆日常图书管理工作。

三、工作内容

主要负责图书馆日常图书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图书借还、续借、预约等基础服务;图书报刊上架、整理、采编等业务;读者咨询服务及读者证办理等服务工作。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本次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为婺源县户籍人口或在婺源县常住的人员,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有就业愿望和就业能力,且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按照《江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赣人社规〔2024〕3号)规定执行。

鉴于公益性岗位图书管理员应具备一定的文化能力,要求招聘对象具备初中及以上学历,具备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者,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

根据安置对象的困难程度及帮扶的紧迫性,按下列优先顺序进行安置:

1.就业困难人员中的零就业家庭成员、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残疾人和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的人员;脱贫人口中的“无法离乡、无业可扶”且有能力胜任岗位工作的半劳力、弱劳力和脱贫人口中具备劳动能力的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的人员。

2.就业困难人员中因承包土地被征收而失去土地的人员和女性40-45周岁、男性50-55周岁的人员。

3.脱贫人口中具备劳动能力的女性45周岁以下、男性55周岁以下的人员。

4.有就业意愿的离校1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5.符合条件的其他人员。

(二)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服从工作安排;

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已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已领取营业执照从事个体经营,或担任企业法人代表、股东、高管人员的;

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且期满的人员;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拟定人选、面试(如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超过招聘人数时)、公示、聘任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1日至2026年8月6日(周二至周日8时至17时,周一闭馆)。

报名地点:婺源县图书馆前台(联系电话:5260600)。

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材料:

1.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

3.《就业创业证》(需已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5.符合优先条件的证明材料(如低保证、脱贫人口证明等);

6.《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申请表》(提前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填写)。

资格审查及人员确定:报名截止后,由婺源县图书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直接确定为拟安置人员。若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多于招聘岗位数(3名),则严格按照《江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安置优先顺序进行排序,并进行面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学历较高者,择前排定拟安置人员名单。

未纳入本次拟安置名单的合格报名人员,纳入本单位公益性岗位安置备选库(入库有效期为1年),待后续岗位出现空缺时,在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验就业困难人员资格有效后,按排序优先推荐,并按规定重新履行公示聘任程序。

(二)拟定人选

综合考虑就业困难人员类型、收入水平、工作意愿、个人履职能力、岗位匹配性等因素,按照“先排序、后确定”的原则确定拟安置人员。

(三)公示

对确定的岗位拟安置人员,在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聘任

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任手续,并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规定进行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用人单位自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依法签订书面用工协议。

六、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每月2000元。

社会保险: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承担。

其他待遇:提供免费中餐。

工作时间:周二至周日8:00—17:00(因公共文化服务需要,法定节假日正常开放,可在非节假日的周二至周五安排调休)。

协议期限:用工协议期限最短不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1年。同一人员可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七、退出机制

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实行退出机制,满足退出条件者应及时退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退出公益性岗位安置:

1.通过机关事业单位招录、企业吸纳、自主创业等途径已实现稳定就业的;

2.入学、服兵役、服刑、户籍转出婺源县的;

3.灵活就业年收入超出当地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

4.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5.由他人代岗、空岗等严重违反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的;

6.其他应当退出公益性岗位安置的情形。

八、其他事项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对在申请认定和取消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初审或审核认定部门当期作出不予认定且两年内不予受理其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

本公告由婺源县图书馆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93-5260600

监督电话:0793-73483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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