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决策部署,决定从全区现有专职网格员中择优招聘140名“网格+警格”辅助人员,分配至各镇(街道)开展网格、警务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程序规范、接受监督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对象
招聘岗位为“网格+警格”辅助人员,招聘对象为全区现有在职专职网格员。详见《汕尾市城区从现有专职网格员中招聘“网格+警格”辅助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4.高中(含中专)及以上学历;
5.原入职时年龄为18-45周岁;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本人、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与邪教、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组织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家庭成员正在服刑、立案审查未结案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违法违规网络信息的;
3.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有吸毒史、赌博、卖淫嫖娼等行政处罚记录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因违纪、违法被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正在接受组织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7.在各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8月1日9:00至2026年8月3日17:00。
(二)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系统https://www.qgsydw.com/xxywzlzt/bmzt/2352(以下简称“报名系统”)报名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考生应认真仔细阅读本公告(含所有附件),准确理解把握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本人条件完全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后,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不得上传艺术照或生活照)。
3.打印准考证。考生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为2026年8月5日9:00至2026年8月6日17:00。逾期未打印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聘用各个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体能笔试、资格审核、体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体能测评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采用闭卷的方式,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主要包括网格实务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和注意事项
笔试时间为2026年8月8日上午,具体笔试时间、笔试地点、注意事项等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报名系统”公布。届时考生可凭本人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在“报名系统”直接查询。
4.成绩:按笔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计算。
(二)资格审核
具体资格审核内容、时间、地点等以“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资格审核公告为准。资格审核贯穿聘用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人数1:1.5比例确定资格审核对象。资格审核通过的,进入体测环节;资格审核不通过的,不能进入体测环节,也不再进行递补。若入围资格审核对象中,招聘岗位最后一名出现名次并列的,并列名次的考生一同参与资格审核。
(三)体能测评
1.体测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2.项目及合格标准:招考岗位需要进行“10米×4往返跑”测评。体能测评合格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合格标准制定,具体合格标准如下:
男子组合格标准为:10米×4往返跑时间少于或等于13.1秒。
女子组合格标准为:10米×4往返跑时间少于或等于14.1秒。
3.成绩:体能测评只组织1次。设定为“合格”与“不合格”等次,测评成绩不折算分数。每人最多只可测2次,其中有1次达标即视为该项目合格。测评达标的,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或补测。体能测评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合格的,进入面试。
(四)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在“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2.成绩: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计算。
(五)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方法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总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五、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人选
考试结束后,在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前140名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若考生总成绩第140名出现两人或多人并列情况,则同分考生一并进入体检环节。考试任一科目缺考者均不能列为体检和考察人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组织体检
体检工作在县级(含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按照相关医院的标准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参照招聘政府聘员考察的有关规定,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六、公示与递补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对象,将在“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拟聘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或公示中发现有影响聘用问题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可按照该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
七、聘用合同与考核
聘用人员统一由招聘单位统筹分配至各镇(街道)开展工作,拒不服从岗位统筹调配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分配属地镇(街道)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3年,设置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开展日常考核,试用期满组织综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用工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聘用期间每年开展年度考核,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劳动合同续聘、解聘的核心依据。
八、工资待遇
参照汕尾市城区政府聘员待遇标准执行。
九、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2.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以内”均包含本级基数。
3.考生须保持手机(与报名表上的手机号码一致)畅通,若因停机、空号、更换号码未报备等导致无法接收通知,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同时,笔试、面试等有关事宜将在“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4.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5.未通过本次招聘为“网格+警格”辅助人员的在岗专职网格员,自新队伍正式组建到位之日起,原有专职网格员岗位不再保留,不再执行网格员相关薪酬待遇。
招考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在“汕尾市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进行解释。
附件1:汕尾市城区从现有专职网格员中招聘“网格+警格”辅助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考生诚信报名承诺书.docx
咨询电话:0660-3291238(中共汕尾市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中共汕尾市城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6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