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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正阳县第二批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8/30 08:00 ~ 2026/08/06 18:00

📄 公告原文

为贯彻落实就业援助政策,有效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依据《河南省就业促进条例》、《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34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和人数(见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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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聘对象

正阳县常住人员,在国家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距法定退休年龄十年以内的登记失业人员;

3.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4.正在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当年经县级以上总工会认定的城镇特困职工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家庭中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在校期间曾享受助学贷款的毕业两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5.就业困难的被征地农民;

6.失业的残疾人、城镇复员转业军人、县级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和需要抚养未成年人的单亲家庭成员。

三、报名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德端正,热爱工作,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能够全面履行本职岗位职责。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8月3日至2026年8月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符合条件的人员持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片到市民中心22号窗口现场报名。

(二)考核

参加考核人员资格:初审合格人员。

考核方式:由县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和用人单位结合岗位特点采取面试或考察的方式进行。

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公示

根据面试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后,在正阳县人民政府政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与用人单位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

(四)合同期限和人员待遇

按照《河南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的规定,人员一经聘用,签订为期一年的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最长不超过三年,岗位补贴每月2000元,由就业专项资金支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应承担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支付。

五、提醒事项

1、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证实,立即取消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2、符合条件的登记失业人员,需在报名前,持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村(社区)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申请成功需3天公示期后申请地认定方有效。

3、二次安置:首次安置期满退出公益性岗位3个月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具备相应劳动能力且符合岗位要求的重度残疾人(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残疾程度为一、二级)等特殊困难人员。

4、累计安置次数不超过2次。

5、本次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解聘时无经济补偿(此次招聘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咨询电话:就业创业服务中心0396—2351597

市民中心22号窗口0396—2351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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