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充实基层便民服务、党群治理、民生保障工作力量,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南省城镇公益性岗位管理暂行规定》(云人社通〔2024〕25号)、昆明市及五华区公益性岗位就业援助相关政策,结合街道工作实际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录用、属地安置、就业帮扶原则,全程规范流程、透明操作,面向五华区就业困难人员定向招录。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五华区人民政府护国街道办事处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5名
三、工作地点及工作时间
工作地点: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街道庆云街199号(街道办事处及下辖社区轮岗办公)
工作时间:按国家规定执行,享受法定节假日。
四、报考资格条件
(一)硬性准入条件(须全部满足)
1.户籍要求:昆明市五华区户籍,已在五华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并完成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既往公益性岗位安置期满人员不得报考本次岗位。
2.属于以下就业困难人员类别之一:
(1)零就业家庭登记失业成员;
(2)享受城乡低保的登记失业人员;
(3)4050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0周岁、男性≥50周岁);
(4)连续失业1年及以上登记失业人员;
(5)离校1年内、连续6个月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6)具备劳动能力的持证残疾人、易地搬迁城镇劳动力。
3.年龄:18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内,身体健康,能适应基层外勤、入户工作;
4.学历:大专及以上学历、党员、持有社会工作者证书、有基层政务工作经验者优先录用;
5.基础能力:熟练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备基础文字撰写、沟通协调能力,服从岗位调配、吃苦耐劳、服务意识强。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行政拘留等违法违纪处分;
2.正在处分期、涉嫌违纪违法正在审查未结案;
3.征信严重失信、有恶意上访闹事记录;
4.法律法规及公益性岗位管理规定禁止聘用的其他人员。
五、薪酬福利与聘用管理
1.薪资标准:按照昆明市一类地区最低工资2170元/月执行(包含社保个人缴费部分);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补贴资金由就业补助拨付,个人社保部分从月度工资中代扣。
2.合同期限: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最长3年,公益性岗位为就业援助临时性岗位,不纳入行政事业编制,不适用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相关条款,期满统一终止聘用,不可续聘二次安置。
3.作息制度:执行国家法定上下班时间,享受法定节假日、带薪休假。
4.日常考核:实行月度、年度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街道可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六、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
2026年8月3日—2026年8月7日(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周末、节假日不受理)
(二)报名方式
仅限现场报名,地点:五华区人民政府护国街道办事处509办公室;咨询电话:0871-63171280。
(三)报名必备材料(原件+复印件各1份)
1.本人身份证、户口本(首页+本人页);
2.《就业创业证》(失业登记+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页面);
3.学历毕业证;
4.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2张;
5.《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现场领取填写)、诚信报考承诺书。
七、招录流程
1.资格初审:街道现场核验材料,不符合条件直接淘汰,初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2.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岗位适配度、沟通能力、基层服务认知、应急处置思维,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按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面试时间、地点以短信单独通知;
3.背景考察:对拟录用人员政审核查、无违法违纪记录;
4.公示:拟聘用名单在街道公告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实名监督举报;
5.入职聘用:公示无异议后,1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安排上岗。
八、纪律说明
1.所有报名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伪造证件、虚报困难身份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录用资格;
2.招聘全程不收取报名费、培训费,不存在第三方中介代办渠道,谨防诈骗;
3.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街道办事处所有。
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政府护国街道办事处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