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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教育事业单位2026年面向区外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8/04 09:00 ~ 2026/08/05 18:00

📄 公告原文

为引进优秀紧缺人才,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推动大足区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等规定,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面向区外公开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遴选原则方式

坚持公平公开、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遴选岗位及名额

本次公开遴选区外在职在编普通高中教师9名。具体遴选单位及岗位详见《重庆市大足区教育事业单位2026年面向区外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遴选范围及条件

(一)遴选范围

重庆市大足区外符合遴选条件的在编在岗公办普通高中教师。

(二)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具有普通高校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应学位和报考学科相应的专业;

4.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

5.具有高级教师(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6.年龄在45周岁以下;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及以上(按期转正人员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的,视为符合“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条件);

8.符合编制所在地调出政策规定;报名前已满规定的最低服务期或与原单位约定的最低服务期。

9.符合《重庆市大足区教育事业单位2026年面向区外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的遴选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遴选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试用期内(含新进人员试用期,新提拔领导干部职务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与遴选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8月3日(报名前一天),如“45周岁以下”指未满46周岁,在1980年8月4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五)专业审核

专业资格审查参照附件2的参考目录,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辅修学位或双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综合使用该目录《说明》中明确的有关规则。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所学学科专业不在附件参考目录中,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可由负责资格审查的单位结合考生所学课程、专业培养目的等进行资格审查。

(六)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本公告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公告》,结合本人实际情况,选择其中一所学校及学科岗位报名,分学校学科竞争。

(二)报名时间

2026年8月4日-8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8:00

(三)报名地点

重庆市大足区教委1204办公室(重庆市大足区龙岗办事处北山路11号)。

(四)报名所需材料

1.《重庆市大足区2026年面向区外公开遴选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原件(附件3),A4纸双面打印1份,报名表需经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教育主管部门、人力社保部门盖章同意。

2.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各1份):①身份证;②毕业证;③学位证;④教师资格证;⑤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⑥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文件;⑦历年年度考核印证材料等。

(五)报名资格审查

大足区教委将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对照岗位报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报名资格审核贯穿遴选全过程,资格初审通过并非等同于考生完全符合遴选要求,因考生虚报、瞒报、漏报个人具体情况或存在其他不符合遴选条件情形的,将导致资格复审不通过、考察不合格或取消进入有关遴选环节资格等后果。

(六)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本次公开遴选实际报名人数与拟遴选岗位人数比例原则上需达到3:1,达不到3:1的,可降低为2:1,达不到2:1的,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同意可放宽至1:1开考。

(七)领取《准考证》

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26年8月6日上午12:00点前到重庆市大足区教委1204办公室领取《准考证》,并按《准考证》标注的时间及地点参加考试考核。

五、考试考核

本次遴选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未达到8:1的,所有人员直接进入面试。需进行笔试的岗位将由区教委在报名结束后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笔试内容,采用闭卷笔答方式,分值100分,时间100分钟。主要考查内容:教育法律法规、师德师风、教育家精神、教心学、班级管理、课程改革、教育教学、教育评价、教研科研和教联体等有关内容。

3.笔试岗位进入面试环节规则:

(1)笔试缺考或者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2)按照与遴选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人选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比例开展面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由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放开面试比例。

(二)面试

1.面试方式

面试为专业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学科的指定内容进行试讲。试讲备课时间40分钟,讲课时间10分钟,分值为100分。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由区教委另行通知,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由大足区教委会同大足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实施。

面试成绩当场签字确认,结果保留2位小数。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1.组织笔试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笔试成绩×30%+专业面试成绩×70%

2.未组织笔试的岗位: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面试成绩(试讲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总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能确定为拟调人选。

六、确定拟调人选

按照遴选岗位人数,根据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到低1:1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学历层次、职称高者优先;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七、体检

对确定的拟调人选,由重庆市大足区教委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应在区县级以上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及复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除按相关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重庆市大足区教委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复检)。

八、考察

考察由重庆市大足区教委会同遴选单位选派2名以上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的德、能、勤、绩、廉及政治业务素质与适岗程度进行全面考察,深入考察道德品行,强化专业素养考察,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加强作风和廉政情况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察人选的干部(人事)档案,核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备案、在编在岗聘用等情况,并将有关材料作为考察结论的重要附件。

考察组应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cdgdc.edu.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考察完成后,考察组应当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选聘单位或重庆市大足区教委。

若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在体检、考察中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结合考生考试考核成绩,由区教委按照“人岗相适”研究是否进行递补。需要递补的,区教委应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按照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考试考核总成绩未达70分者,不得确定为递补人选。

九、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重庆市大足区政府“大足区•区教委”网(http://www.dazu.gov.cn/qzfbm/qjw/zwxx_53317/gggs/)和人力社保局网页(http://www.dazu.gov.cn/qzfbm/qrlsbj/)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选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职称、考试考核总成绩、拟选聘学校等。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出现缺额的,不再递补。

十、调动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人事调动程序办理调动手续。遴选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与遴选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依据报考岗位和条件重新确定聘任岗位完善岗位聘用手续。

此次遴选人员需在大足区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其中在遴选单位服务满3年,遴选单位与遴选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应约定服务期和违约责任,未满规定服务期提出解除人事关系者,按订立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执行。

十一、纪律要求

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是事业单位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遴选工作顺利进行。要严格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规定追究有关责任。

公开遴选过程中凡发现应聘人员档案材料或者信息涉嫌造假的,应当立即查核,未核实前,暂停聘用;发现应聘人员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的材料或信息不实影响审核结果的,或干扰、影响考察的,给予考察不合格结论,一律不予聘用。

十二、其他

拟调动人员需在公示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办结调动手续。确有特殊情况的,须提前书面报请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同意。因考生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结调动手续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遴选资格,调动事项作废。

本简章由重庆市大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大足区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大足区教委:023-64382966、023-64382837;大足区人力社保局:023-43780636;

附件:

1.大足区教育事业单位2026年面向区外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2.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参考目录

3.重庆市大足区教育事业单位2026年面向区外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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