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全面落实省、市稳就业工作部署,进一步拓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渠道,根据泰安市《2026年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招聘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数量
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40人。主要设置基层就业公共服务岗位,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劳动力信息摸排、失业就业登记服务、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协助开展招聘会等就业服务活动。
开发计划见附件:《新泰市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分配表》。
二、招聘人员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有营业执照或是股东、监事人员等,公职人员及村“两委”成员,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人员,正在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享受其他财政补贴的人员等,均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主要安置我市法定劳动年龄内登记失业的下列人员:
(一)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人员;
(六)连续登记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七)登记失业16至24岁失业青年,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的16至24周岁相应人员;
(八)登记失业二孩妈妈,是指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进行失业登记,符合生育政策、抚养2个或2个以上未满18周岁子女的相应女性人员。
符合上述任一条件的我市城镇常住居民均可报名。
四、岗位待遇
补贴标准按照不低于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五、招聘程序
各乡镇(街道)应严格按照“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市级备案、协议签订、培训上岗”等步骤组织招聘。
(一)发布公告
2026年7月31日至8月6日,由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在市政府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材料: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并填写《新泰市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登记表》,由各乡镇(街道)提供。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10日至11日。
3.报名地点:各乡镇街道人社服务窗口。
4.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
注:公职人员和村(社区)干部亲属(本人配偶、父母、公婆、岳父母、子女及其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报名时,填写备案承诺书、如实说明亲属关系。经民主评议和信息公示无异议后,由乡镇(街道)研究通过,并及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三)民主评议
8月12日至13日民主评议(具体时间各乡镇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由各乡镇(街道)组织实施,通过民主评议方式确定录用对象。
(四)张榜公示
8月14日由乡镇(街道)对评议结果及时张榜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五)市级审批备案
8月19日报市审批备案。公示无异议后,报新泰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批备案。(报送《新泰市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信息汇总表》)。审批结果及时反馈给各乡镇(街道),由各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按要求将岗位、人员等信息录入山东省公益性岗位管理平台。
(六)培训上岗
自8月21日起对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协调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新录用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协议起始日期为2026年9月1日,一年一签,9月1日正式上岗。
监督电话:0538-7223351
附件:新泰市2026年城镇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分配表.xlsx
新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