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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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我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结合我区实际需要,现组织开展招聘社区工作者。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本次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社区工作者
50
名(岗位设置详见附件)。
四、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报考:
1.
具有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户籍的人员,截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天)户籍显示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报考者父母、配偶或配偶父母具有经开区户籍的,报考者可视为具有其户籍;
2.
本人或配偶具有经开区房产,并且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或已签订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本人或配偶已经签订购房协议并出具首付款或全款购房发票(收据);本人或配偶如正在进行存量房(二手房)交易出具契税证明。涉及以上房产佐证材料的出具日期,须在本次招聘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天)前。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作风正派;
2.
热爱社区工作,服务意识强,对居民群众有感情,善于做群众工作;
3.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须于
2026
10
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
2026
10
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4.
年龄在
18
周岁及以上(
2008
10
日以前出生,含当天),
35
周岁以下(
1991
10
日以后出生,不含当天);
5.
凡涉及年龄、学历、学位、服务期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报名首日;
6.
身心健康,具备履职所需身体条件;
7.
符合以上条件的中共党员、退役军人优先。
(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现役军人;
2.
未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学生不得以原取得学历报考;
3.
受过刑事处罚或因涉及黄赌毒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人员;
4.
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5.
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人员;
6.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
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8.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
单位
工作人员、事业编制(全额事业、差额事业、自筹事业)人员;
9.
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况。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
1.
发布公告:
2026
日,在经开区门户网站(
http://www.hdkfq.gov.cn
)发布公开招聘公告。
2.
报名方式:实行网上报名、网上审核,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端口:
https://s.nuoyoukao.com/s/26123
报名时间:
2026
10
9:00
14
17:00
审查时间:
2026
10
9:00
14
18:00
缴费时间:
2026
10
9:00
15
17:00
3.
资格初审:报名者须如实填写各项信息,如有不实者取消应聘资格。依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须在网上缴纳报名考务费
100
元,缴费成功的人员确定为进入笔试人员。凡是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网上缴费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准考证打印时间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4.
开考比例: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3:1
,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按比例核减。核减情况将在报名网站公布。
《笔试准考证》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凡是在规定时间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
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考试时间共
120
分钟。笔试内容由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验
部分组成,满分
200
分。笔试设合格分数线
90
分,低于
90
分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笔试有作弊或缺考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2.
笔试要求。笔试地点设在经开区,具体地点及考试时间和要求详见《笔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笔试准考证》于笔试时间前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3.
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和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高于
2:1
的比例,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资格复审。笔试结束后,考生笔试成绩查询、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及资格复审要求详见经开区门户网站通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实行现场复审,考生应按照报考基本条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
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符合岗位要求的本人及户主户口页或其他相关材料。
2.
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及学信网下载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
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需提供党关系所在党(工)委或党支部或组织部门的证明材料。
4.
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
各岗位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在报考同一岗位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
(四)面试
1.
面试要求:通过资格复审后,面试具体地点、时间和要求详见《面试准考证》。应聘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考试时间、地点、考场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面试准考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面试准考证》于面试时间前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
2.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计划组织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应急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面试计分方法采用体操式打分法,即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考官打分保留一位小数,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满分为
100
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
笔试成绩
÷2×50
面试成绩
×50
%。
4.
确定体检人员: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员
1:1
的比例,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比例内末位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总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优先聘用顺序为(
)中共党员、退役军人;(
)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面试成绩较高者;(
)学历层次较高者。经以上比较仍并列并无法确定的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公布。
(五)体检
按照
1:1
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临时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个人支付。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招聘资格出现名额空缺时,按照各岗位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人事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并对其报考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合格的进入公示阶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凡不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名额空缺,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经过体检,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个环节。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上公示
个工作日,进入公示环节后,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一律不再递补。
(八)定岗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乡镇党委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安排其到相关社区工作。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聘用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六、待遇及管理
招聘的社区工作者正式聘用后,按照有关规定,落实社区工作者薪酬,所需费用由区财政保障。
七、其它事项
(一)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审查、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定岗聘用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伪造、假冒各种证件,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三)请考生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聘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以免影响招聘;联系电话如有变更,须及时告知,因提供错误联系电话或无法及时联系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咨询电话:
0310-8066213
监督电话:
0310-8066986
咨询时间:上午
8:30--12:00
(工作日)
下午
2:30--5:30
(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