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因工作需要,屏南县纪委监委拟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6年屏南县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相关信息在福建就业网(https://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屏南县人民政府网网站(https://www.pingnan.gov.cn/)公开发布,具体岗位信息详见《2026年屏南县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使用财政核拨事业编制。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党性观念和纪律规矩意识强,品行端正,作风优良。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年龄38周岁以下是指在1987年8月4日至2008年8月4日期间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身心素质好,抗压能力强。
7.具备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因犯罪情节轻微被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被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人员。
2.因违规违纪违法曾受到党纪政务(政纪)处分、组织处理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侦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到组织处置的不合格党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6届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新聘用未满1年的人员(含调动后聘用情形,不含成建制划转对象),处于试用期内或未达到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公人员)。报名时不是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的,取消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或不得聘用的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与县纪委监委现职干部(含公务员及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报考县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
(三)其他要求
1.报考者用以报考的专业对应的学历、学位应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要求。本次招聘以《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岗位专业条件设置和审核的依据。报考者的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持境外学历报考的,或者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2.符合报考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在编在岗人员应在资格复核时提供具有审批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及由本人签字并加盖手印的书面承诺:“在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提供具有审批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解聘、解除或调动证明,如不能按时提供,则自愿放弃体检资格”。
3.其他未经公告与年限有关的条件,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时间,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三、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通过福建就业网(https://www.fj99.org.cn)接受网络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个报考者成功报考1个岗位后,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一)网上报名
报考者应在2026年8月6日9:00至8月12日17:00登录福建就业网,从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进入,完成注册并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报名通道将于2026年8月12日17:00关闭。
报考者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诚信报考,务必完整、如实地填写所要求的各项信息,对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其中:个人简历应从高中(中专、中职)阶段填写起,按照高中(中专、中职)阶段、大学阶段、工作阶段的顺序分阶段填写至今;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为准(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报考者应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报考有“其他要求”的岗位,报考者应在“报考补充信息”栏中如实填写本人对应的真实情况。报考者应对所提供的资料与报考岗位条件设置要求是否相符自行判断,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自行判断错误或提供信息不实,后果自负。
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虚假身份进行报名,扰乱网络报名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资格初审
屏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报考者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报考者可在报名成功后1个工作日内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初审情况。报考者对资格初审有异议的,应在2026年8月7日9:00至8月13日17:00通过报名网站申诉,逾期不予受理。报考者因未及时关注资格初审结果而错过申诉机会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考试确认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于2026年8月19日至8月20日登录报名网站完成参加考试的确认手续。未及时确认考试的,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审核通过人数原则上须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1:3比例的,需屏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方可开考。
四、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或面试通知单参加相应环节的考试。
(一)笔试
1.打印准考证。通过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并完成考试确认手续的报考者,可于2026年9月2日9:00起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照片不合格者,将无法打印准考证。报考者未及时上传合格照片的,责任自负。
2.笔试形式及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定于2026年9月5日,地点设在宁德市区,具体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4.笔试加分。符合政策文件要求的服务基层项目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可以享受笔试成绩加分,但已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笔试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者应于2026年9月2日至9月3日登录报名网站,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办理笔试加分确认手续,逾期视为放弃加分。加分情况由屏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外发布。
5.笔试成绩及合格线。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由屏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后对外发布。符合政策加分的,在笔试成绩基础上予以加分。报考者可于2026年9月下旬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
1.面试资格审核。在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3:1;若达不到比例的,按实际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屏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入闱面试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2.面试时间和地点。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将在福建就业网、屏南县人民政府网网站上公布,并由屏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话通知面试人选。
3.面试内容、成绩及合格线。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若进入面试的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折合100分,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方法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若2名以上报考者总成绩相同时,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成绩都相同,经屏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再进行面试加试。
五、体检和考核
(一)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
(二)体检医院应是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调整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项目检查标准的通知》(组厅字〔2025〕28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对于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不合格的,有关单位将在7日内通知其复检。复检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有关规定执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女性报考者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三)考核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对考核对象的政治素质和德、能、勤、绩、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六、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用人员在福建就业网、屏南县人民政府网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者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舞弊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报考者通讯方式变更未及时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联系导致报考者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者在资格复核、面试、体检、考核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进入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应在各环节规定时间内完成。
(三)涉及报名网站使用问题可咨询或拨打客服电话:400-0591-960。政策咨询电话:0593-8966369、8966362(屏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3-2103060(屏南县纪委监委驻县检察院纪检监察组)。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报考人员增强辨识能力,提高防范意识,切勿上当受骗。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及我市现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本公告由屏南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6年屏南县纪委监委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