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面向平湖市退役军人公开招聘编外用工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选拔,确保招聘过程公平公正、透明有序。
二、招聘岗位
专职民兵教练员1名。
三、招聘条件
专职民兵教练员主要担负全市民兵干部和民兵分队军事训练课目的教学与训练;组织应征青年役前教育、学生军训;以及完成上级赋予的其它工作任务。招聘对象为退役军人,重点选拔具备“四会”教学能力和任教经历的退役士兵。
(一)基本条件
1.年龄:在38周岁以内(1987年8月6日后出生);
2.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户籍要求:平湖市户籍;
4.服役情况:有2年及以上部队服役经历;
5.其他要求:具备“四会”教学能力,能胜任军事训练组训任教,适应军事化管理和驻训工作,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办公软件,有一定公文处理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违纪、违法受过处理的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因违纪违法,被开除、辞退或被解聘的;
4.曾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辞退、开除公职的;
5.在各类应聘、招考中被认定有作弊、舞弊等违纪行为的;
6.体检、政治考核不能通过的;
7.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以及依法不得聘用的情形。
四、用工形式
本次招聘录用人员与第三方公司建立合同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定向安排到平湖市独山港镇武装部工作。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8月6日至8月11日
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平湖市当湖街道胜利广场1幢1单元1802室-1。
报名材料:《平湖市专职民兵教练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役证、立功受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并携带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
如有以下情形的,相关佐证材料报名时可一并提供:
1.参加过反恐维稳、抢险救灾、重要安保警戒等重大军事行动任务,有立功记录的;
2.具有团级以上教导机构培训或任教经历的;
3.服役期间荣获“优秀教练员”、“四会教练员”等表彰的退役人员。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
1、岗位通过报名审核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取消招聘计划。
2、经审核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于8月13日统一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考核成绩:体能测试占比30%,笔试成绩占比30%,面试成绩占比40%。
1.体能测试(满分100分):按民兵训练标准组织体能达标测试(仰卧卷腹、2分钟俯卧撑、30✕2蛇形跑),不合格者直接淘汰(占比30%);
2.笔试考核(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军事理论常识、民兵常识(占比30%);
3.面试(满分100分):候选人自行选取教学课题,进行15分钟片段教学(占比40%)。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考察、录用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体检和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面试成绩需在60分及以上)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录用人员名单将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在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及正式录用后,如产生职位空缺情况的,可根据需要研究确定是否在参加公开招聘且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均合格的人员中安排递补。递补流程按照我市编外用工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经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决定被录用的人员,与第三方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劳动合同法》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表现,确定是否续签和终止劳动合同。
本公告未尽事宜,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咨询电话:
港联金才(平湖)人才发展有限公司:18302129818
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0573-85806857
附件:平湖市专职民兵教练员招聘报名登记表
平湖市专职民兵教练员招聘报名登记表.doc
平湖市独山港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