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辽人发〔2007〕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和工作人员交流审批工作的通知》(辽人社〔2024〕9号)、《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职业院校毕业生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问题的通知》(辽人社函〔2021〕249号)和《关于调整市直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权限的通知》(铁市人社发〔2024〕1号)等文件要求,加大优秀人才引进力度,补充师资队伍不足,辽宁工程职业学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高级技能人才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较强的政治素质,能够认真学习党的政治理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具有较强的改革创新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清正廉洁,能够团结同志,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执业资格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较强的组织观念,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能保质保量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6.45周岁及以下(1980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个别岗位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90年8月8日及以后出生);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受过刑事或治安处罚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在单位或学校期间受过记过或警告等处分的;
(6)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7)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
(8)未毕业的在校学生;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计划与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共设置13个事业编制岗位,面向社会引进各类高层次和高级技能人才。各招聘单位具体的岗位、人数、专业要求、资格条件等详见《2026年辽宁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2026年辽宁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级技能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附件2)。
三、开考比例和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为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及高级技能人才引进,不设开考比例,招聘采取考核进入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过程
本次招聘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审查、考核评价、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
1.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要对照自身条件,选择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岗位报考,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报名时间:2026年8月17日至2026年8月1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铁岭市凡河新区鸭绿江路18号,辽宁工程职业学院人事处(高职楼508室),入校需提供《2026年辽宁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和高级技能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3)和身份证;
报名要求:填报报名信息,每名报考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自负,报名现场提供资格审查材料。
考核时间、地点在报名和资格审查结束后另行通知,请关注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专栏。
(2)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需按以下顺序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①《2026年辽宁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和高级技能人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照片处插入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版);
②本人身份证;
③毕业证、学位证、高校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岗位要求提到的相关证书;
④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证明,具体包括工作时间、所从事专业及起止时间(年月)等,同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相关材料。
资格审查实行诚信承诺制,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资格条件不符的,在资格审查、考察和办理聘用手续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核资格。
2.考核评价
(1)高层次人才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形式,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充分体现岗位职责要求,采取试讲方式,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成绩。面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即四舍五入后的面试成绩)出现并列者,以原始面试成绩(四舍五入前的实际得分)高者优先;原始成绩仍相同的,进行加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由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两部分构成,面试采取试讲方式,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实际操作技能。面试满分100分,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采取“四舍五入”方式保留两位小数。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面试成绩×0.4+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0.6=总成绩),总成绩如存在小数全部予以保留,不再“四舍五入”。同一岗位考核成绩出现并列者,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仍相同,则进行加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体检和考察
考核结束后根据成绩进行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1)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2)考察
考察工作由辽宁工程职业学院组织,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主要核实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等方面情况。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以按照报考岗位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考察结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招聘各个环节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随时取消聘用资格。
4.公示和聘用
(1)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铁岭市人民政府网站“人事招考”栏目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聘用
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是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试用期满后,结合学院专业技术岗位实际情况可暂时聘用到中级职称最低岗位;如聘用副高级及以上岗位,须重新参与学院相应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评审,按晋升排名顺序聘用。
五、注意事项
1.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辽宁工程职业学院:024-72230696
电话咨询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
2.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否则后果自负;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核或聘用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5.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辽宁工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6年辽宁工程职业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22026年辽宁工程职业学院高级技能人才引进岗位信息表.xlsx
附件32026年辽宁工程职业学院公开招聘高层次和高级技能人才报名登记表.xlsx
辽宁工程职业学院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