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因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现向社会公开招聘临聘教师1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受过其他单位开除处分并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按照相关规定不宜在学校工作的;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
02招聘岗位及人数
03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组织实施。
(一)初审
1.应聘者请于8月14日17:00前将个人简历、学历证书、相关专业的其他证书扫描件、人事聘用登记表等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邮箱:718105845@qq.com。
2.请勿重复投递简历,逾期不再受理。
3.邮件主题和简历名称统一命名为“姓名+学历+应聘岗位”不按规定命名的一律拒收,初审通过后通知面试。
4.应聘者向本校提供的个人信息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和准确,一旦发现应聘者提供虚假资料,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安排
1.面试时间:2026年8月17日
2.面试地点:天柱县中等职业学校
3.面试方式:文化课教师“10分钟试讲(无生授课)(50%)+120分钟笔试(50%)”,分值各100分;专业课教师“10分钟试讲(无生授课)(50%)+60分钟实操(50%)”,分值各100分。试讲内容由考生自行准备专业相关的授课内容;笔试及实操内容由学校出题。(面试时面试人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以及报名时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复审)
(三)体检、考察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在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查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体检合格人员列入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素质、业务水平、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
3.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可按照面试成绩(不低于60分)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本轮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聘用
1.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会以电话形式通知,请注意接听。
2.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经审核无异议,由学校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04工资及福利待遇
以上应聘人员均为合同制,试用期1个月。工资福利和待遇按照天柱县中等职业学校外聘人员工资方案执行。
05工作地点天柱县凤城街道擎天南路06有关事项说明
(一)应聘者应对本人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诚实应聘,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在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将取消应聘资格,对已聘用人员,一经查实予以解除合同。
(二)应聘人员报名时提交的电话号码将作为应聘人员的联系方式,应聘人员应保持电话畅通,避免错过相关时间节点的招聘通知。若在各招聘环节无法与应聘人员本人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三)本次招聘最终解释权归天柱县中等职业学校所有。
07咨询电话
任老师:19885334991
咨询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30。
备注:具体面试时间以收到的面试通知时间为准,简历投递后务必请及时关注查看邮件回复,避免错过通知。
天柱县中等职业学校人事聘用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