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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玛县招聘大龄后勤服务类公益性岗位人员公告

⏰ 关键时间节点

📝

报名时间

2026/08/14 09:00 ~ 2026/08/14 17:00

📄 公告原文

根据我县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配备的需求情况,经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若干名。

按照《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规定,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稳就业、扩就业和就业困难群体就业援助工作,缓解当前各用人单位工作人员不足的压力,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考试、择优聘用”的方式,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执行。

二、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1个单位,72人。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附表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工作纪律和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岗位分配和领导,品行端正;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及呼玛县本地户籍(公告发布之日前);

(三)在法定劳动年龄范围内的已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就业困难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身体健康具备满足岗位需求的身体条件;

(五)对公益性岗位上岗安置前6个月内,经过不少于3次岗位介绍和不少于1次技能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后仍不能实现就业的人员,可作为安置对象纳入公益性岗位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全程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取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面试、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通过OA网、呼玛县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发布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请各用人单位按照(附表1)报名时间于当日8:50,派人到呼玛县就业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完成报名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政策解答工作。

2.报名时间:2026年8月14日(上午9:00-11:30,14:20-17:00)。

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请各位报考人员注意报考各单位时间不同,如有疑问拨打咨询电话。报名完成后,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所有报名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审查完成后将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告知。

报名地点:呼玛县就业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孙静

咨询电话:15645706609

2.报名方式:本人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申请表(附件2)

(2)《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2份;

(3)提供《无土地证明》(附件4)2份;

(4)有效的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口簿原件及本人页和户主页复印件2份、就业创业证原件及第2页和第7页复印件2份,报考条件需要中专以上要求需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5)近期同版免冠蓝底一寸照片2张。

3.资格审查:所有报名材料须提供原件进行现场核对,考生报名时要信守承诺,必须如实、准确、完整提交报考相关信息和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或弄虚作假隐瞒有关情况的,骗取报考或聘用资格,将随时取消该人员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或以股东、合伙人、法人等形式参加企业经营的(公告发布之日前);

(2)有出租车、货车等机动车营运证及大型农机具的(公告发布之日前);

(3)有在职保险的人员;

(4)承包国有土地、有集体土地、土地共有人的人员(公告发布之日前);

(5)之前参加过公益性岗位期满的;

(6)非呼玛县户籍人员;

(7)未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8)不符合(黑人社函〔2021〕509号)文件规定以外的其他不适合此项工作情形的;

(三)考试采用面试的形式

将主要考察应试者的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应变能力、自我情绪控制、人际关系处理、合作意识、身体状况等与拟任职岗位的匹配性。面试由用人单位按领导小组统一安排时间共同进行,面试完成后。用人单位在三天内将面试录像等所有考试材料,送领导小组办公室(就业服务中心302室)统一保存。

(四)公示及聘用

考试完成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就业服务中心公众号及公示栏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黑龙江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黑人社规〔2020〕3号)的相关规定,签订公益性岗位聘用合同,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同一人员累计安置次数不能超过两次。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经呼玛县公开招录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同意后,按照成绩由高分至低分录用,成绩相同的按照脱贫人员(监测户)〉学历层次〉是否中共党员〉参加工作时限顺序横向比较(参加工作时间长的优先)。录用后由呼玛县就业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手续完成后统一上岗。

五、薪酬待遇

根据黑政规文件《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大署人社发〔2015〕55号文件《关于公益性岗位等临时工作人员执行病事假工资有关规定的通知》。

用人单位应依法依规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按规定足额支付公益性补贴(2010元/月)并缴纳社会保险费。

六、人员管理

按照“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和公益性岗位人员政策的有关规定进行规范使用和管理。用人单位负责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公益性岗位主要满足公共利益和就业困难人员需要的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考核录用结果由用人单位负责解释。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附件:1、2026年呼玛县大龄后勤服务类公益性岗位招聘目录

2.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申请表

3.报考诚信承诺书

4.无土地证明

附件1:2026年呼玛县大龄后勤服务类公益性岗位招聘目录..xls

附件2:公益性岗位人员安置申请表.xlsx

附件3:报考诚信承诺书.docx

附件4:无土地证明.xlsx

呼玛县就业服务中心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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