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原文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深入推进监管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吸纳优秀专业人才助力国企合规经营与高质量发展,健全企业法治风险防控机制和财务监督管理体系,充实企业高端管理专业人才队伍,结合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理委员会监管企业发展及岗位用人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企业总法律顾问和财务总监各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管企业简介及招聘岗位
(一)监管企业简介
肇庆市西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江实业)注册成立于2021年9月,注册资本10亿元;2022年5月7日经市委批准升格为市管一级企业,7月21日正式开业运营;2023年12月20日,西江实业出资人调整为肇庆市人民政府并授权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理委员会进行管理;
2024年12月,西江实业获评AA+主体信用等级。西江实业是我市省级先进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承接主体,也是广东省(肇庆)大型产业集聚区(以下简称肇庆大产区)的开发建设和投资运营主体,积极开展投融资、建设、招商、管理一体化运营,全方位、全流程、全链条,市场化、专业化参与肇庆大产区建设,以开发建设、材料贸易、园区运营、资本服务为四大主业板块,努力在重大项目建设、多元化投融资模式、经营业务拓展、招商项目落地等方面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二)招聘岗位
肇庆市西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和财务总监各1名。具体岗位名称、岗位职责详见《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监管企业总法律顾问和财务总监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政治立场坚定,思想政治素质合格,认同国资国企发展理念,有志干事创业、治企兴企。
2.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诚信廉洁,近三年无重大失信记录及违法违规违纪不良记录,恪守职业操守,廉洁从业。
3.具备较强的创新意识、治企能力、风险防控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执行力,拥有战略、法治思维,勤勉敬业、担当作为。
4.树立正确政绩观,事业心、责任感强,能够履职尽责,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积极履行国企经济、政治、社会责任。
5.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满足岗位工作能力要求。
6.具备招聘岗位相应学历学位,职称或资格证书等。
7.本次招聘年龄、工作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
(二)岗位资格条件
其他资格条件详见《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聘监管企业总法律顾问和财务总监岗位表》(附件1)。
(三)以下情形不得应聘
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4.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造成国有资产损失,受到禁入限制处罚的;
5.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法规受到处罚,处罚期尚未届满,或期限届满但违法违规情形依然严重的;
6.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通过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背景调查和考察、确定拟聘人选、聘任等程序进行。应聘人员本次报名只能选择1个工作岗位,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12日9:00至8月25日17:00。逾期、逾时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方式,不设现场报名点。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s://bm.gd-pa.cn/dzsys/ygzq),按网上提示方法进行注册、上传照片、填写个人资料信息进行网络报名。
3.报名资料要求:
(1)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2)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学信网关于个人学历学位认证证明(验证有效期内),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
(3)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工作履历证明扫描件(单位书面证明文件或以下组合佐证材料中的一项:一是清晰的劳动合同+在(离)职证明;二是在(离)职证明+社保证明;三是清晰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清晰的劳动合同必须明确所任职务、任职时间、任职单位等主要事项)。
(4)其他材料扫描件,包括专业技术职称证书、资格证书、获奖证书、发表的资料等。
以上报名资料不得漏填漏交,如因信息填写不完整、材料不完整导致资格审查环节无法进行的,或存在填写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等情形的,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审查
根据公开招聘的条件及要求,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核合格的,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者参加面试;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本次招聘采用两轮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形式为第一轮结构化面试、第二轮半结构化面试;第一轮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第二轮面试入围人员;若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则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名单。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养、事业心和责任心、合规风控意识、逻辑思维、沟通表达、组织协调、执行力、管理能力、战略思维、综合分析、决策与问题解决能力,法律与财经专业履职能力、风险研判处置、重大事项把关,以及对国企管理模式、制度流程的理解。
面试的具体事项及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
(四)背景调查及组织考察
根据面试和体检结果联系应聘人员进行背景调查,对应聘人员身份信息、学历信息、履历信息、负面记录、司法涉诉、利益冲突、失信记录、工作表现、专业素质、道德品质等方面进行背景调查,并形成背景调查材料。
背景调查通过后,结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进行综合评价,提出拟聘人选建议,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组织考察工作。
(五)体检
确定为体检对象的应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体检,体检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费用自理。
(六)确定拟聘人选及公示
对体检合格、考察合格的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任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举报或有举报但经调查核实不影响使用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任手续。
四、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第二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一)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背景调查或考察未通过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是否进行递补,由用人单位另行研究,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五、聘任管理与薪酬待遇
(一)任期与试用期
总法律顾问和财务总监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3年,其中设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任;不合格的,解除聘任。
(二)薪酬待遇
总法律顾问、财务总监实行年度考核管理制度,薪酬待遇27万元/年(税前),薪酬由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其中基本年薪12万元/年,绩效年薪15万元/年。绩效年薪实际发放与个人年度履职考核结果挂钩,依据考核情况予以兑现。
六、咨询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联系电话:0758-2208360
致电咨询时间:工作日9:30-12:00,15:00-17:30,周末不接受来电咨询。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保持通信畅通,如因个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由应聘者承担;
(二)资格审核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或聘任资格,已聘任的解除聘用关系,并按规定追究个人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具体由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肇庆)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局负责解释。